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从事人防工程经营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从事人防工程经营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浙地税一[1998]75号 1998-12-29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3号)规定,全文废止
舟山市普陀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要求明确人防工程使用费是否免征营业税的请示》〔(普地税政[1998]172号)收悉。经研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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