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鲁财税〔2009〕12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山东省财政厅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表》规定,全文废止(根据财税【2014】13号文,财税【2009】123号文已经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鲁财法〔2015〕9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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