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桉叶油等工业用植物油有关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2001-03-05 云国税函[2001]9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云国税函〔2007〕574号)规定,全文废止
昆明市、大理州国家税务局:
昆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收购桉叶油等工业用植物油
增值税问题的请示》(昆国税流字﹝2000﹞65号)和《大理州国家税务局关于桉叶油征收
增值税问题的请示》(大国税流字﹝2000﹞66号)先后收悉。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桉叶油等工业用植物油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现批复如下:根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