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对纳税人欠税予以告知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对纳税人欠税予以告知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4-02-11 黔国税函〔2004〕2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有关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15号
)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2016年度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5号 )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开展对纳税人欠税予以告知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13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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