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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辽地税发〔201222 2012-3-26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2018年6月15日全文废止

各市地方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绥中、昌图县地方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地税局社保费征收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建筑施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征收主体
根据国家、省政府的相关规定,地税机关会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建筑施工用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