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双简申报纳税管理的意见【全文废止】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双简申报纳税管理的意见【全文废止】
湘地税函〔2004〕43号 2006-5-16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湘地税函〔2008〕116号
)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和各地在贯彻落实《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双简”申报纳税管理的意见
》 ( 湘地税发〔2003〕22号
)中反映的问题,省局对有关事项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意见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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