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通知》的通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8]112号 2008-7-11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国税发〔2008〕8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省局按照总局第二批清理公布的全文废止或部分条款废止的文件目录,对省级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全文或部分条款已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7件,其中: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6件、部分条款已失效或废止涉及的税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件,现随文公布(见附件2)。请对照总局、省局清理目录做好本级规范性文件清理。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国税发〔2008〕8号)
附件2:《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根据总局第二批清理目录清理)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2: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根据总局第二批清理目录清理)
一、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6件
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政策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 苏国税发〔2005〕61号)
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部分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的通知》(苏国税函〔2004〕412号)
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的通知》(苏国税函〔2005〕244号)
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过渡期车辆购置税业务操作说明的通知〉的通知》(苏国税函〔2006〕144号)
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苏国税发[2005]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