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税总局关于加强国有粮食国有企业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沪国税流〔1999〕138号)规定,第五条规定相应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规定,第二条、第四条中“经主管税务分局审核无误后予以免税”的内容、第五条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2021年11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规定,第二条、第四条中“经主管税务分局审核无误后予以免税”的内容、第五条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5年第1号》规定,第二条、第四条中“经主管税务分局审核无误后予以免税”的内容、第五条废止或失效
》(财税字〔1999〕198号
、国税明电〔1999〕10号),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文件的规定以及上述三条 标准逐户进行审核,并认定其免税资格。如发现名单中的企业有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免征增值税,同时应及时上报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