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9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2年3月28日省政府第15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4月25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了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省政府对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对《
山东省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等8件省政府规章予以修改,对《山东省实施〈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细则》等8件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修改的8件省政府规章,根据本决定作修改并对相关条款顺序作调整后,重新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省政府规章【见附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省政府规章
附件2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省政府规章
一、«山东省实施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细则»(1991年6月1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号发布 根据1998年4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90号 «关于修订 ‹山东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42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二、«山东省华侨捐赠管理暂行办法» (1991年10月1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号发布)
三、«山东省广播管理规定»(1996年5月2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0号发布 根据1998年4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90号 «关于修订 ‹山东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42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四、«山东省契税征收规定
»(1998年6月1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91号发布 根据2013年1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8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山东省契税征收规定›的决定»修正)
五、«山东省电子出版物管理办法»(1999年7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5号发布 根据2014年10月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0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六、«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
»(2003年7月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0号发布 根据2012年1月1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