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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工作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工作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潍政办字〔2015〕12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决定》 ( 潍政发〔2018〕14号规定,继续有效,有效期至2023.08.29

USHUI.NET®提示:根据《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 ( 潍政发〔2023〕5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潍坊市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

  潍坊市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确保就业局势稳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的通知》 ( 鲁政办发〔2015〕3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为主线,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就业工作各个方面,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扎实做好各项就业工作,确保就业局势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促进就业和劳动者自主就业的原则。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和完善就业服务,不断提高劳动者自主就业能力,推进劳动者在就业中的主体地位。

  (二)坚持创业带动就业的原则。落实各项创业就业优惠扶持政策,营造自主创业的社会环境,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以创业促进就业工作。

  (三)坚持市场调节就业的原则。依据《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深化劳动就业制度改革,保证实现劳动者自主择业权和用人单位自主用人权得到全面落实,以充分就业促进企业用工,推动产业发展。

  (四)坚持城乡统筹就业的原则。统筹做好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城镇新增长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建立健全各级人力资源市场,构建城乡统筹就业一体化的就业服务长效机制和信息网络体系,为城乡各类劳动者和企业搭建就业用工平台。

  三、重点任务

  加快推进就业与全面深化改革、产业转型升级、企业发展、新型城镇化、创业创新、人才培养、信息化的深度互动融合,进一步优化就业结构和就业环境,提高互联网普及应用水平,努力实现更加充分就业。

  (一)推进就业与全面深化改革互动融合。进一步明确劳动者、市场、政府在就业创业发展中的角色定位,破除影响制约就业创业的制度性、体制性障碍,以就业创业领域的改革创新,促进全面深化改革。

  1.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尊重劳动者市场就业主体地位,破除影响就业的户籍、社保、编制、职称评审等制度性障碍,对“互联网+”形成的新型就业形态,支持劳动者以非全日制就业、自由职业、居家就业、家庭帮工、网络创业、新社会组织就业等形式,顺利实现就业。培育壮大人力资源市场主体,解决就业创业服务社会化发育不足问题。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运用以奖代补等手段,培育各类人力资源服务集聚园区,大力发展多层次、多元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3年时间培育1-2家在全省、全国具有影响力的行业领军企业。加强人力资源市场法治建设,营造市场就业的法治环境。积极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成覆盖城乡、功能齐全、布局合理、便捷高效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市人社局牵头,市编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办参加)

  2.实施阳光就业工程。建立政府购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制度,按照精准发力、绩效管理的原则,根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引入专业机构、咨询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提供就业创业服务产品;建立公共就业创业工作第三方评价制度,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参与就业绩效考核、创业示范平台评估认定、职业技能培训绩效考评和就业创业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责任清单制度,明确服务标准,精简办事流程,承诺办结时限,提高服务效能;建立公共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公开发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信息、公益性岗位信息、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等,保障劳动者平等获取就业创业信息权利。(市人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参加)

  3.营造绿色就业环境。健全完善零门槛、零负担的商事制度,培育宽松便捷、国内领先的营商生态,落实城乡统筹、普惠共享的就业创业服务制度,营造国内一流的就业创业环境。打破市内地域、部门限制,促进劳动者在就业创业地与当地居民同等享受政策扶持和公共服务。(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市国税局参加)

  (二)推进就业与产业转型升级互动融合。推动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转变,将人口红利转化为人才红利,以优化就业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1.实施产业升级技能支撑计划。围绕三次产业转型升级,整合人社部门“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教育部门“素质技能培训计划”、住建部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农民工再温暖工程”、农业(扶贫)部门“雨露计划”、商务部门“家政服务工程”、工会组织“工友系列培训”、共青团组织“青年系列培训”、妇联组织“妇女系列培训”、残联组织“残疾人系列培训”等培训项目,建立项目统筹、标准统一、管理规范、覆盖城乡的大培训机制,全面实行“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的“四单式”培训模式,探索现代学徒制培训模式,分产业、分行业、分门类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每年培训各类技能人才10万人。(市人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参加)

  2.实施农民职业化培养工程。将农民职业化培训纳入“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培训范围,研究制定职业农民认定标准,开展农机修理工、农作物植保员、水生物养殖工、栽培工等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培训及考核鉴定,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设置符合职业农民特点的专业职称,打通申报评审渠道。每年培训一批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转变为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市人社局、市农业局负责)

  3.实施中高端岗位增长计划。优化服务业就业结构和环境,引导更多劳动者转向服务业行业,提高服务业吸纳就业的能力。服务于高端装备制造、现代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新兴工业,服务于金融、房地产、物流、现代家政、文化、养老、医疗卫生、教育培训、旅游等重点服务业发展,着力开发科技含量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中高端岗位,促进更多的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就业,力争在中高端岗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年均增长10%。(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人社局牵头,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金融办参加。)

  (三)推进就业与企业发展互动融合。适应劳动力供求新变化,着力破解招工难与就业难矛盾,引导企业吸纳就业,将人力资源优势转化成企业发展优势。

  1.加强企业用工监测服务。利用山东省企业用工监测服务平台,采取企业直报和网络监测相结合方式,分产业、分行业、分区域对重点企业用工情况实施动态监测,摸清企业人力资源结构现状和发展需求,并结合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有效满足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对接需求。(市人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统计局、市中小企业办、国家统计局潍坊调查队参加)

  2.实施重点企业人力资源支撑计划。紧密结合经济发展战略,以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作为重点对象,为企业提供用工指导、员工招聘、人才引进、技能培训、档案代理等基本服务,提供远程见工、猎头招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等拓展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加大营销、设计、融资等方面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培育和推广我市自主品牌,进一步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国资委负责)

  3.实施“互联网+”就业增长计划。大力支持“互联网+”就业创业,加强互联网应用培训,不断提高互联网普及应用水平,促进更多企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形成新的产业模式和新的就业形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对“互联网+”形成的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公共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人工智能等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的,按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给予定额培训补贴。力争在新产业模式中就业人数年均增长5%。(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牵头,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金融办、市中小企业办参加)

  4.实施企业稳岗计划。把推进改革和转型升级的速度、强度与保持就业局势稳定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减负政策,执行1.5%的失业保险费率支持企业发展;落实稳岗政策,对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5类困难企业及其他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由失业保险基金按规定给予稳定岗位补贴;落实安置政策,将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依据兼并重组政策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首先用于职工安置,妥善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和再就业工作,避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行业性集中失业风险。(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国资委负责)

  (四)推进就业与新型城镇化互动融合。围绕人的城镇化这一核心,在推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扩大就业容量,实现统筹城乡就业和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

  1.把“农民工3项行动计划”与“新型城镇化6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建立绩效评估体系,认真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做到严格督查、严格问责;建立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汇总分析,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建立专项督导机制,定期开展督查活动。(市人社局牵头,市住建局参加)

  2.启动实施“小城镇乐业工程”。把“百镇建设示范行动”与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紧密结合起来,制定鼓励二三产业项目、企业向小城镇转移政策,特别是鼓励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完善落实户籍改革配套政策,彻底放开小城镇落户限制,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加快产业和人口向小城镇聚集。到2020年,人口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非农就业比重超过70%的农村新型社区达到150个左右;及时摸清城中村居民、被征地农民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需求,开展送岗位、送技能活动,确保有培训意愿的人员至少接受一次职业培训。(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参加)

  3.加快建设“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以打造充分就业型社区、创业创新型社区、智慧就业型社区、标准服务型社区“四型社区”为基础,以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为手段,建设以2公里为半径、半小时为时限的“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为城乡居民提供丰富、便捷、高效、精准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实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全市覆盖。稳步推进“四型社区”建设,按照试点先行、重点建设、全面铺开的步骤,由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指导辖区内社区结合实际,开展创建活动,达标一批验收一批。2017年全市城乡社区基本达到“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市人社局牵头,市民政局参加)

  (五)推进就业与创业创新互动融合。从创业能力、创业平台、创业示范、创业服务、创业文化入手,全面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实施创业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在驻潍高校深入开展创业创新教育进课堂、创业培训实训进校园活动,建设一批创业训练营、创业苗圃、创业见习基地等创业创新实践平台,提高大学生的创业创新意识和创业创新能力。发挥潍坊创业大学龙头作用,逐步完善创业大学+辅导站(教学点)的模式,到2018年,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设创业大学分校;自2016年起,创业培训任务全部由创业大学承担,培训后创业活动参与率不低于90%,创业成功率不低于20%。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局参加)

  2.实施创业平台建设计划。以建设链条化、专业化、集成化、市场化的孵化体系为目标,以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为龙头,运用市场化手段,大力推进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孵化平台建设,促进产业资源、创业资本、高端人才等创业创新要素和各类服务向创业平台集聚,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形成一批有效满足大众创业创新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