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关于郴州市城区非住宅类存量房交易纳入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关于郴州市城区非住宅类存量房交易纳入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23年7月5日规定,继续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住宅类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促进税收公平,防止税收流失,推动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 财税〔2010〕10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 财税〔2011〕6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 税总发〔2013〕1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