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网吧行业定期定额征收管理规定的公告【全文废止】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5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11-11-28
USHUI.NET®提示:根据《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8号
)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规定,第二条第二款“其他网吧,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为12%”废止,涉及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内容失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
)规定,全文废止
随着社会经济和网吧行业发展的变化,为平衡税负,强化税收征管,决定调整网吧行业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吧行业的计税依据
(一)计税依据
网吧行业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或
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营业额为经营网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电脑上网收入和其他收入。
电脑上网收入,是根据上网电脑台数、单台电脑核定的月营业额、上台率计算确定。
其他收入,是以实际取得的电脑上网收入以外的收入确定。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营业额=电脑上网收入+其他收入
电脑上网收入=上网电脑台数×单台核定月营业额×上台率
(二)单台上网电脑核定月营业额
单台核定月营业额实行最低定额管理,最低定额为每月每台150元,基层地税局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地点、收费标准和上网人数等实际情况有所上浮,但应注意经营情况相类似的各纳税人之间税负的平衡。岛内上网收费标准略高于岛外,因此岛内单台核定月营业额原则上应高于最低定额,但应注意各区交接地带的税负平衡。
(三)上台率
根据管理员下户实地检查的情况和取得的数据来确定上台率:
1.若调查人员无法取得上网电脑的上网时间等数据,可在正常营业时间清点正在使用上网的电脑台数和电脑总台数,以正在使用上网的电脑台数占总台数的比例确定上台率。即:
上台率=正在使用上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