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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区域能评改革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区域能评改革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湖政办发〔2017〕8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 湖政发〔2019〕14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 湖政发〔2022〕2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推进节能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效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能评+ 区块能耗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6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全面推行区域能评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严守“双控”目标。节能审查是从源头严控高耗能项目建设,完成能源“双控”目标任务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区域能评改革,建立本区域负面清单,形成“能源‘双控’+分类管理+能效标准”的工作机制。

——提高能评效率。通过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对负面清单内的项目实行能评管理,对负面清单外的项目实行承诺备案管理,以承诺备案表替代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建立网上申报窗口,全面提高节能审查效率,实现企业“零跑腿”。

——坚持权责统一。按照“谁备案、谁验收,谁审核、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监管。严格节能执法监察,确保节能措施落实,对不履行承诺备案的失信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并予以严惩。

(二)改革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以县区(含湖州开发区,下同)为单位的区域能评,加快我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报备制改革的实施,实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环节进一步简化、节能审查流程进一步优化,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

(三)改革内容

在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可落实的县区,全面分析用能现状,提出一个时期本辖区能源消费强度、用能总量和煤炭减量替代等控制目标,明确与本辖区产业规划相适应的节能措施和能效标准,编制区域能评报告,制定区域节能审查负面清单,实行分类管理,依法开展全过程监管。

二、工作重点

(一)编制区域能评报告。根据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区域能评报告,推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与节能降耗的良性互动。区域能评报告主要包括一个时期内本区域能源消费强度、用能总量和煤炭减量替代等控制目标,区域项目分类管理原则、能效标准依据、区块能效标准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费等对策措施,节能技术产品和新能源推广应用、用能承诺和责任追究、节能奖励和能效“领跑者”等工作机制,以及新增用能项目等量或减量替代方案。

(二)制定区域负面清单。将国家、省审批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