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廉租住房业务属地办理方案》的通知
杭房局〔2012〕18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废止第九批局发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杭房局〔2023〕24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住建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管理局、西湖风景名胜区房产管理局:
根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管理的补充意见》(杭政办函〔2011〕348号),为进一步做好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特制定《杭州市廉租住房业务属地办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2年12月24日
杭州市廉租住房业务属地办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管理的补充意见》(杭政办函〔2011〕348号)精神,实行廉租住房保障基层化管理和建立健全廉租住房管理网络体系,按照“流程精简优化、系统运行完善、业务属地办理、档案集中保管”的原则,制定廉租住房业务属地办理方案如下:
一、业务属地办理内容
1.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审批(含变更、注销)。
2.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年审验证。
3.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及相关的补(退)款审批。
二、流程精简优化
根据“区级受理、区级审核、市级公示(备案)、区级发证”的原则,进一步精简优化业务流程。
1.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审批:区级受理初审->区级复审->区级终审->市级公示(备案)->区级发放保障资格证。
2.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年审验证:区级受理初审->区级复审->区级终审->验证盖章。
3.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审批及补发:区级受理初审->区级复审->区级终审->市级划款(根据区级终审意见将货币补贴金额转账至房东或申请人账户)->对存在问题、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