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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标准化创新助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标准化创新助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淄政发〔202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关于加快标准化创新助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标准化创新助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全面提升标准化创新,以标准化创新助推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2〕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强化标准化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

1.提升标准化战略规划和实施水平。将标准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标准化、产业发展标准化、市场体系标准化、乡村振兴标准化、社会治理标准化。在改革发展、规划编制、政策制定过程中,同步布局标准化发展体系。健全规划、政策实施标准支撑体系,推动规划、政策、法律和标准及相关公共资源互联互通,系统组织布局,跨界集成,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整体优势。(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二、加快实现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

2.优化“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创新成果标准化转化模式。强化政府在标准制定、实施和标准化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推动作用,激发企事业、行业组织、产业联盟等标准化创新活力,加强标准和标准化技术组织培育。实施开放灵活的标准化人才引育政策,培养一批具有STES(科学、技术、工程、标准)背景的技术经理人和标准化科技咨询专家。推动提升标准化服务业水平。大力支持原创技术标准、国际标准、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和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力争上述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争取国际和国家标准化技术组织落地工作实现新突破。(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3.强化标准化主体创新。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鼓励骨干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制修订,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培育在标准化领域富有竞争力的企业群体,支持建设企业标准创新共同体。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重点园区和企业建设技术标准创新中心、标准验证点等新型标准研发平台,加强共性技术标准创新平台建设。大力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建设省级技术标准创新中心和共性技术标准创新平台,力争数量居全省前列。(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三、加快实现标准运用由产业与贸易为主向经济社会全域转变

4.以标准化创新引领动能转换创新突破。实施扩大内需标准化建设,健全消费品质量标准体系,完善健康、文旅、体育、餐饮、养老、家政、物业、平台经济、跨境电商、物流等领域服务标准。推动构建先进制造业标准体系。实施稳链强链工程,推动产业标准化集群创新,打造氢能标准化创新高地、数字经济标准化创新高地、新材料标准化创新高地、预制食品标准化创新高地。推进综合立体交通等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发挥标准化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催化效应,做大新经济新业态。推动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标准体系。(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5.以标准化创新助力乡村振兴。提升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化水平,建立健全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和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完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和责任标准体系。实施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增效工程,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集群。打造数字农业标准化创新高地,高起点推进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着眼“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推进乡村治理和农村民生领域标准化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6.以标准化创新筑牢绿色低碳屏障。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工作。健全和实施清洁生产标准,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产品绿色设计、绿色包装和绿色供应链、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标准。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能耗等标准,倒逼落后产能退出。推动建立健全农业、建筑、金融、生态旅游等绿色发展标准。探索建立和实施绿色社区、村庄建设标准。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标准。(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7.以标准化创新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公共资源配置标准化,完善市场要素交易体系标准化建设。实施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建设,完善城市建设各领域标准化管理体系。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加强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救援、恢复重建等全过程的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等民生保障标准化建设,促进全域共同富裕先行城市建设。打造张店区标准化创新发展区域品牌。(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张店区政府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