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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技师学院评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技师学院评审工作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8〕6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浙人社发〔2020〕8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浙人社发〔2021〕36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级有关部门:

为推动我省技师学院建设,提升技工院校办学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 ( 国办发〔2017〕9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和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222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技师学院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市要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本地区实际出发,综合考虑产业转型升级、技能人才结构和劳动者就业需求等,科学统筹规划本区域技师学院的数量和布局。除省中心城市外,县(市)常住人口规模30万以上的可设置技师学院,30万以下的原则上不设置。

二、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设置技师学院:

1.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筹建办学资格;

2.独立建制(不与其他各类学校合办,校园独立),在区域发展中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3.学校投入使用的校园实际产权占地面积不少于150亩;

4.技工院校注册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数不少于3000人; 

5.专任实习指导教师占专任教师30%以上;

6.产教深度融合,学校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需求高度契合,具有良好的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主干专业有5家以上稳定合作企业。

三、为更好地量化评审标准,省人力社保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制定了《浙江省技师学院评审细则》(见附件)。

对于符合技师学院设置条件并按《浙江省技师学院评审细则》计分标准分值达到950分以上的院校,可列入申报范围。

四、技师学院评审工作坚持自愿原则,有申办技师学院需求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筹),可按浙人社发〔2013〕222号文件设置标准,对照本通知进行自评并按程序申报。

五、技师学院实行评估检查制度和统计监测制度。申请筹建技师学院的学校应取得高级技工学校的办学资格,在筹技师学院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高级技工学校数的30%。2013年前设立的技师学院,省人力社保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浙江省技师学院评审细则》进行复评,对复评达标的院校,报请省政府予以确认;未达标的院校给予不超过一年时间整改,整改仍然不达标,报请省政府取消其技师学院资格。

本通知自2018年7月26日起实施。



附件:浙江省技师学院评审细则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26日


附件



浙江省技师学院评审细则





学 校 名 称:               (公章)

填 报 时 间: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1

必备资格


标准: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筹建办学资格;技师学院独立建校,自有占地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约150亩);技工院校注册在校学生不少于3000人(其中,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数占技工院校注册在校学生60%以上);专任实习指导教师占专任教师30%以上;产教深度融合,主干专业有5家以上稳定合作企业。

01此项为否决项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高级技工学校设立、技师学院筹建文件;②提交土地、房屋产权证明;③学制教育在校生花名册,学籍注册表;④专任教师及专任实习指导教师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料;⑤合作企业资料;


自评(    )

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      )

原因:




02

办学方向(40分)

自评分


省评分


标准:技师学院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的办学方向。

02评分办法(满分40分)

①办学方向正确,符合国家对技工教育发展的要求,记10分;②坚持立德树人和培育工匠精神,记10分;③坚持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记10分;④高级工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就业率80%以上,记10分。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学校发展规划;②近三年年度工作计划、总结;③教材征订单、教学片;④毕业生就业花名册;⑤体现发展成果的相关资料(市级以上表彰、荣誉称号等)。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省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03

办学模式(40分)

自评分


省评分


标准:技师学院实行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技师学院重点培养适应现代化生产、服务需要的高级技工、技师,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师资培训。承担企业技师以上技能提升培训、鉴定与评价。

03评分办法(满分40分)

①高级工、技师培养目标明确,教学规范,记10分;②面向社会开展师资培训,记5分;未开展师资培训的,不记分;③面向社会承担技能鉴定任务,记10分;未承担的,不计分;④承担企业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提升培训与研修交流,记15分。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学校和企业联合培养技能人才的相关资料;②现有学制教育教学相关文件;③各类职业培训教学相关文件;④师资培训相关资料;⑤承担职业技能鉴定相关资料;⑥承担企业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提升培训与研修交流的相关资料。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省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标准:技师学院学生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04评分办法(满分20分)

①实行“双证书”制度,记10分;未实行的,不计分;②“双证书”制度取证率95%以上的,记10分;每少3个百分点,扣2分。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毕业证书发放表和职业资格报考名册及技能鉴定结果等相关文件资料;②近三年毕业生取得双证书统计表。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省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04

双证书制度(20)

自评分


省评分







05

领导班子(30分)

自评分


省评分



标准:技师学院应配备政治素养高、管理能力强、熟悉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的领导班子。院

长、教学副院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且院长应具有5年以上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或企业工作经历。

05评分办法(满分30分)

①领导班子配备齐全、结构合理,记6分;②领导班子整体素养高、能力强、师生反映良好,记10分;③院长、教学副院长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达标,记8分;④院长应具有5年以上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或企业工作经历,记6分。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或聘用文件;②领导班子成员具有教育教学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③领导班子成员学历、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④学校工作计划、总结;⑤领导班子近三年工作总结、考核结果、业绩资料;⑥师生座谈评议记录、教职工问卷调查资料。

校级领导基本情况

职务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职称

职业资格

分管工作

现职年限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省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06

师资队伍(140分)

自评分


省评分



标准:技师学院应拥有一支与办学规模、专业设置和培养层次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学

制教育师生比不低于1:18。兼职教师人数不得超过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具有企业实

践经验的教师应占教师队伍总数的25%以上。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应不低

于教师队伍总数的70%。理论实习教学一体化教师达到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

师总数的60%以上。


06-1评分办法(满分60分)

①学制教育师生比应不低于1:18,记10分;②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总数占教师总数的70%以上,记10分;③兼职教师人数不超过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记10分;= 4 \* GB3 \* MERGEFORMAT④理论实习教学一体化教师达到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60%以上,记10分;⑤专业课教师每年累计不少于30天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记10分;⑥常设专业有市级以上专业带头人,记10分。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教师花名册及聘书;②有企业经验教师的证明材料;③专业带头人相关文件;④《学校教职工情况统计表》;⑤兼职人员聘书等;⑥专业课教师下企业记录;⑦专任教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教师花名册

类别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学历

职称

职业资格等级(注明职业)

任教课程或任职岗位

专、兼职















































































































注:1.“类别”栏中填“文化理论”、“技术理论”、“实习指导”、“管理人员”;  2.“专、兼职”栏中填“专职”、“聘用”;  3.此表可续。



06

师资队伍






标准:技师学院教师应符合国家规定学历要求,专任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技术理论课教师至少具备相关专业初级技能职业资格。其中,具备中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的达60%以上。

06-2评分办法(满分50分)

①专任教师学历符合国家规定学历要求,记10分;②专任教师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记10分;③技术理论课教师具备相关专业初级技能职业资格,记15分;④技术理论课教师具备中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的达到60%以上,记15分。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专任教师教师资格资料;②全校教师学历资料;③技术理论课教师职业资格证明材料。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06

师资队伍






标准: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其中,具备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

务或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占80%以上。

06-3评分办法(满分30分)

①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记15分;②专职实习指导教师具备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或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占80%以上,记15分。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实习指导教师花名册;②实习指导教师的任职资格证书;③实习指导教师统计表;④实习指导教师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07

办学规模(60分)

自评分


省评分



标准:技师学院培养规模应达到5000人以上。其中,技工院校在校注册学生不少于3000人,年职业培训规模2000人次以上。设立技师学院3年内高级技工、预备技师(技师)在校生规模不低于70%,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年培训规模不低于1000人次。

07评分办法(满分60分)

①技工院校在校注册学生不少于3000人,每增加100人记2分,满分10分;②学校高级技工以上在校生规模不低于60%,每增加10%记10分,满分20分;③年职业培训规模不少于2000人,每增加200人记2分,满分20分;④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年培训规模不低于1000人次,记10分。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学制教育在校生花名册,学籍注册表;②职业培训学员花名册、成绩册。

拟设专业未来三年招生计划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年份 专业      人数




小计
















注:此表可续

未来三年职业培训计划

   年份 专业      人数




小计
















注:此表可续

专家评价:

省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标准:技师学院专业设置应与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的需要,适应社会和企业对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需求。常设技师专业不少于2个。

08评分办法(满分50分)

①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适应新型企业转型和产业优化升级的需要,适应社会和企业对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需求,记30分;②常设技师专业不少于2个,记20分。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常设专业人才需求论证报告;②常设专业教学计划、大纲、教学资源准备等相关资料;③常设专业招生计划。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省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08

专业设置(50分)

自评分


省评分






09

学校面积(40分)

自评分


省评分



标准:技师学院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其中,实习、实验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5万平方米。企业办校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可包括企业用于职工培训的相关场所面积。

09评分办法(满分40分)

①校舍建筑面积达标,记20分,每少1000平方米,扣1分;②实习、实验场地面积达标,记20分,每少500平方米,扣1分。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提交土地、房屋产权证明;②学校功能布局平面图;③建筑面积相关资料;④填写《学校建筑面积分类统计表》(见下页);⑤在建项目批准文件。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学校建筑面积分类统计表

序号

建筑物名称

楼层

主要用途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备注





















































































































































注:此表可续

10

实习、实验设施设备(120分)

自评分


省评分



标准:技师学院应配备与办学规模、办学层次、专业设置相适应,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实习、

实验设备设施,并保证每生有实习工位。实习、实验设备总值不少于4000万元。

10评分办法(满分120分)

①学院实习、实验设备设施与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记30分;不相适应的,扣10-30分;②实习、实验设备设施具有国内领先水平,记30分,未达到先进水平的,扣5-30分;③每生有实习工位,记30分;实习工位明显不足的,扣10-30分;④实习、实验设备总值不少于4000万元,记30分,每少100万扣3分。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实习、实验设备台账;②实习、实验设备使用记录;③《实习、实验设备设施清单》;

④常设专业实习、实验设备设施配备表。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校内实习设备清单

序号

实习实验场所

设备设施名称

设备设施型号

数量

设备总值

(元)

购置时间

工位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注:此表可续


拟设专业实习实验设备设施配备表

实习实验场所

设备设施名称

设备设施型号

数量

设备总值

(元)

购置时间

工位数


































































































































































注:此表可续


11

其他设备设施(60分)

自评分


省评分


标准:技师学院应具备完善的学生生活设施;具备满足体育教学和学生锻炼身体需要的体育设备设施,运动场地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具备满足师生需求的图书馆、阅览室;具备满足多媒体、网络教育教学和信息化管理要求的软硬件设备设施,并建有校园网站。

11评分办法(满分60分)

①学生生活设施完善,记10分;欠完善的,扣1-4分;②体育设备设施和运动场地满足要求,记10分;不能满足要求的,扣2-8分;③运动场地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记10分,每少500平方米,扣1分;④图书馆、阅览室满足师生要求,记10分,不满足的,扣1-4分;⑤具备多媒体、网络教学和信息化管理需要的软硬件设备设施,记10分,不满足需求的,扣2-8分;⑥建有数字化校园平台,并运行良好的,记10分,未建的,不计分。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学生生活设施账册和相关资料;②体育设备设施账册、运动场地平面图等相关资料;③图书馆图书目录、阅览室杂志、报纸目录等相关资料;④多媒体教学和信息化设备设施账册及相关资料;⑤其他设备设施清单。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其他设备设施清单

场所名称

设备设施名称和型号

数量

购置总值(元)

购置时间

























































































































注:此表可续




12

办学经费(50分)

自评分


省评分



标准:技师学院应具有与培养层次、培养规模相适应的日常运行、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师资培训等稳定可靠的办学经费保障。办学经费(含生均经费等)标准不低于当地同类院校标准。

12评分办法(满分50分)

①办学经费来源稳定可靠,能保证办学基本需求,记30分;②办学经费(含生均经费等)标准不低于当地同类学校标准,记20分。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经费来源情况汇总表及近三年财务报表;②近三年经费收入、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师资培训经费统计表;③办学经费标准与当地同类学校标准对比材料。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13

学校管理(40分)

自评分


省评分



标准:技师学院内设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责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清晰,规章制度健全,建立

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

13评分办法(满分40分)

①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责、岗位职责清晰,记20分;②规章制度健全,记15分;③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记5分。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内设机构与部门职能、岗位职责相关资料;②学校规章制度;③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资料。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标准:技师学院应具有健全和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度,保证学生日常生活、

学习和实习安全。技师学院应具有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

14评分办法(满分30分)

①建立并实施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责任制度,应对突发事件预案),记15分;不够完善的,扣1-5分;实施效果一般1-5分;未建立的,不计分;②近三年学生日常生活、学习和实习无重大责任安全事故,记15分;有重大责任事故的,不计分。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安全管理体系相关资料;②安全检查及排除安全隐患采取的措施方面的记录;③学校安全教育方面的资料;④学校安全设施设备配备以及师生劳保用品配备有关资料。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14

安全管理(30分)

自评分


省评分





15

德育与职业指导(50分)

自评分


省评分



标准:技师学院应重视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全过程,积

极开展职业道德、公民行为规范和法制等方面的教育。建立学院、家庭、企业、社会

紧密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技师学院应对学生开展职业指导。

15评分办法(满分50分)

①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生思想品德、法制等方面的教育,成效显著的,记5分;成

效一般的,扣1-5分;②建立学院、家庭、企业、社会紧密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运

行效果良好的,记5分;③重视校园文化建设,记15分;校园文化差的,扣1-5分;

④对学生工匠精神教育,成效明显,记15分;成效一般的,扣1-10分;⑤对学生开展职业指导,成效明显,记10分,成效一般的,扣1-10分。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开展学生德育教育的相关资料;②校园文化建设相关资料;③《工匠精神读本》等征订单等相关资料;④德育工作网络及运行的相关资料;⑤《课程表》。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16

教科研与技能竞赛(80分)

自评分


省评分



标准:技师学院应设立专业教学研究机构,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和方法的研究。积极参与技能大赛。


16评分办法(满分80分)

①设有专业教学研究机构,有教研、科研计划、活动计划和总结,记10分;未设立机构的,不计分;②教研、科研成效明显,记10分;成效一般的,扣5分;③参加世界技能大赛活动,选手获得省赛前2名记10分,入选国家集训队记15分,代表国家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的记20分(本项不累计,最高20分);④开展师生职业核心能力培养,成效明显,记20分,成效一般,扣10分,未开展,不记分;⑤开展理实一体化教学,成效明显,记20分,成效一般,扣10分,未开展,不记分。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研究机构开展工作相关文件、人员名单;②教研、科研成果及相关资料;③技能大赛相关文件等资料;④职业核心能力、一体化教学师资培训花名册、教学文件、教材征订单等相关文件。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17

校企合作(150分)

自评分


省评分



标准:技师学院应不断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制度,并贯穿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发挥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及时调整学校发展方向和规划的作用。结合专业设置选择生产设备先进、技术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的企业合作,共建校内外生产实习基地。每个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工专业应有5个以上合作企     业。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

17评分办法(满分150分)

①学校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制度,记30分;制度不完善,扣5-15分;②建立校企合作组织,积极参与“百校千企”活动,记30分;未设立组织,扣10分;未参与“百校千企”,扣20分;③积极探索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多种校企合作方式,效果显著,记30分;未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扣20分;④所选企业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的,记20分;⑤学校和企业共建校内外生产实习基地,记20分;未建的,不计分;只建校内或校外一种的,扣15分;⑥每个技师、高级技工专业有5个以上合作企业,记20分,每少一个企业扣5分。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校企合作办学制度及执行情况相关资料;②校企合作组织的相关文件、人员聘书、活动记录、指导效果的情况;③校企合作企业名单、合作协议、新型学徒制协议等相关材料;④合作企业规模及行业地位相关资料;⑤共建校内外生产实习基地相关资料;⑥合作企业统计表。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浙江省技师学院评审汇总表

学校名称:

评估内容

满分分值

学校自评分

扣分原因

省专家评分

扣分原因

01必备资格

否决项





02办学方向

40





03办学模式

40





04双证书制度

20





05领导班子

30





06师资队伍

140





07办学规模

60





08专业设置

50





09学校面积

40





10实习实验设备设施

120





11其他设备设施

60





12办学经费

50





13学校管理

40





14安全管理

30





15德育与职业指导

50





16教科研与技能竞赛

80





17校企合作

150





总分

1000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印发



《关于进一步做好技师学院评审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8- 07- 17
一、制定背景

2013年我们出台《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222号)后,各地申办技师学院积极性很高,到2017年底,共新设立技师学院(含筹建)14所。为进一步规范技师学院评审工作,科学规划技师学院数量和布局,提升技师学院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推动技师学院高质量发展,根据人社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技师学院评审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三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了申报设立技师学院的必备条件。一是对设立技师学院城市的常住人口规模提出了具体要求,常住人口规模30万以上的县(市)可设置技师学院,原则上30万以下的不设置;二是规定申办学校必须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筹建办学资格;三是要求申办学校必须是独立建制;四是明确了学校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150亩且必须是自有产权;五是将学校在校生数、实习指导教师占比、校企合作等指标列为申办技师学院的必备条件。

第二部分是《浙江省技师学院评审细则》。《浙江省技师学院评审细则》共有十七项指标,主要包括:必备资格、办学方向、办学模式、双证书制度、领导班子、师资队伍、办学规模、专业设置、学校面积、实习实验设备设施、其他设备设施、办学经费、学校管理、安全管理、德育与职业指导、教科研与技能竞赛、校企合作。同时,明确《浙江省技师学院评审细则》自评分值达到950分以上的学校,可列入申报范围。

第三部分是完善技师学院复评和统计监测制度。对2013年前设立的技师学院,我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浙江省技师学院评审细则》进行复评,对复评达标的院校,报请省政府予以确认;未达标的院校给予不超过一年时间整改,整改仍然不达标,报请省政府取消其技师学院资格。《通知》还明确了筹建技师学院的办学资格和数量,申请筹建技师学院的学校应取得高级技工学校的办学资格,在筹技师学院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高级技工学校数的30%。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