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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资金征缴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资金征缴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财综〔2014〕42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杭财法〔2021〕4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杭财法〔2023〕5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有关单位: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资金征缴和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法律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6月9日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资金征缴和使用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加强我市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资金征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我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的规定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资金(以下简称竞价收入资金),是指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杭政函〔2014〕55号)、《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杭政办〔2014〕7号),单位和个人以竞价方式取得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并按规定缴交竞价成交款,以及因未按规定缴清竞价成交款而不予退还的竞价保证金和利息所形成的收入。

  (三)竞价收入资金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执收,全额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竞价收入资金的征缴和使用原则:

  1.依法征缴,全额入库。竞价收入资金作为有专门用途的财政资金,全额缴入市级财政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2.总量平衡,量入为出。竞价收入资金年度支出预算的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支出,年度支出总额不得突破竞价收入资金当年收入与上年结转之和。

  3.专款专用,确保重点。竞价收入资金专款专用,优先用于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城市大气质量,促进城市交通健康发展。

  4.公开透明,注重绩效。竞价收入资金收支管理按照规范、公开、透明的要求,预算编制应坚持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管理模式,资金收缴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竞价收入资金收缴

  (五)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参加增量指标网上竞价,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成交。

  (六)竞价机构公布竞价成交结果后,买受人(即竞价成功者)登录杭州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竞价系统,自行打印《杭州市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收入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持《缴款通知书》到杭州市级非税收入代理银行在杭州地区的代收网点(具体见竞价公告)缴纳全部成交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