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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转发人事部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转发人事部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人专〔2002〕29号
发布机构省人力社保厅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浙人社发〔2020〕8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浙人社发〔2021〕36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局)、新闻出版局、文化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现将《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 人发〔2001〕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