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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全文废止】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全文废止】
浙政办发〔2009〕7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政办发〔2021〕69号规定,全文废止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决定》(浙委〔2008〕88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80号),着力推进我省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增强工业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块状经济已成为支撑我省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组织形态。以制造业为主的块状经济已占我省全部工业总产值的50%以上,在强化专业化分工协作、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吸纳劳动力就业、提高产业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块状经济长期发展过程中累积的一些素质性、结构性矛盾,尤其是产业层次低下、创新能力不强、规划引导缺失、平台支撑不力、转型升级缓慢等问题也逐渐显现。
  产业集群化是当今世界产业发展的总体趋势,是产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加快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有利于培育区域和产业国际竞争力,有利于形成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联动发展的新模式,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水平,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经济转型升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进一步明确加快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目标和原则
  (一)主要目标。力争到2012年,全省形成10个左右销售收入超1000亿元、20个左右300—1000亿元、60个左右100—300亿元的产业集群。集群内形成功能完善的专业化分工协作体系、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支撑体系,创建一批知名度高的区域产业集群品牌。经过提升发展,努力形成产业集群的六大竞争优势,即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集聚优势、配套协作紧密的产业链优势、持续创新的技术领先优势、公共服务平台的支撑优势、资源共享的市场网络优势、节能减排的生态优势;产业集群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成为推动我省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企业主体、政府主导原则。通过市场调节、行业自律和能力提升,促进块状经济主动走转型升级之路。政府主要通过规划引导、平台支撑、区域品牌打造、政策扶持和动态评估,营造有利于块状经济转型升级的环境。
  ——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原则。抓住块状经济提升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问题,明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集中资源进行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从而推动整个块状经济的转型升级。
  ——坚持存量优化、增量带动原则。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加强标准引领、品牌带动、管理创新,提升块状经济综合竞争能力。坚持开放拉动、增量推动,注重龙头项目、关键项目的引进,突出高新技术产业的拉动作用。
  ——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原则。遵循不同块状经济发展和提升的内在规律,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各自的内容和要求加大提升力度,促使其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发展。
  三、加快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工作重点
  (一)加强战略筹划。以政府为主导、龙头骨干企业为主体,联合科研院校、行业协会等力量,以国际化视野,从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和资本链整合提升的高度,从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信息化互动的角度,对块状经济转型升级工作进行整体谋划、科学规划。各市、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区域产业发展实际,抓好当地块状经济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制订和落实工作,推动本区域块状经济加快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
  (二)优化空间布局。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功能区是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提升的重要载体,按照高水平开发、高强度投入、高密度产出的要求规划建设好各类园区,使之成为块状经济转型升级的核心区,着力形成多层次、梯度式的工业发展格局。对新开发和拓展的产业园区,尤其是一些新设立的沿海产业园区,要明确产业发展定位,深化园区集群培育和布局规划,特别是要为引进大项目、好项目,建设新型产业集群留足发展空间。按照产业集群和循环经济的理念,提升现有园区规划水平,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完善基础设施水平,加强功能性建设步伐,满足块状经济转型升级以及总部经济、物流集聚区、公共检测、信息平台等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的支撑条件。坚持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加快土地资源整合,盘活土地存量。完善标准厂房等生产和生活配套设施建设,保障创业型、成长型中小企业用地需求,为企业集聚发展提供必要空间。
  (三)培育龙头骨干企业。积极培育块状经济中关联度大、主业突出、创新能力强、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发挥其产业辐射、技术示范和销售网络中的引领作用。引导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通过联合、并购和品牌经营、虚拟经营等现代方式整合中小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实施国际化战略,支持其在省外、海外设立原料、能源供应基地、研发设计基地和营销网络,积极开辟新的发展空间。引导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加强战略规划和管理创新,不断提升竞争优势。
  (四)加强专业化配套协作。鼓励引导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在做强核心业务的同时,加快剥离专业性强的零部件生产,发展专业化配套企业,提高企业间配套协作水平,形成一批专业化优势显著、竞争能力强的“小型巨人”企业,构建完善产业集群分工协作体系。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在研究开发、仓储物流、市场营销、后勤保障等非制造环节,在满足本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同时,为其他企业提供社会化服务。重视发挥中小企业在块状经济中的基础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加速成长,重点推动处于产业链和价值链低端环节的加工型、劳动密集型、贴牌生产型中小企业发展零部件专业化生产。
  (五)强化项目带动。在行业和块状经济转型升级规划指导下,加大重大产业项目的前期谋划力度,积极为重大项目的引进实施创造必要的要素支撑条件。加快形成区域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库,针对不同块状经济提升的关键瓶颈问题,引进一批市场前景好、对区域发展带动性强的产业项目,实施一批区块内重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打造一批生产性服务业聚集区,以持续有效的增量投入支撑块状经济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
  (六)完善创新体系。加快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块状经济内企业由委托加工向自主设计研发转变。支持企业在关键技术、关键工艺上进行技术创新合作,构建企业间技术转让交易平台,实现技术创新成果的扩散效应,逐步形成区域技术联盟和创新体系。支持企业以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为基础,主动参与制订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甚至国际标准,积极占据技术领域的制高点。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进行生产。
  (七)构建公共服务平台。根据不同块状经济特征,探索推进多形式、多层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支持研发中心、检测中心、信息中心等服务机构建设。对大企业集中度较高的块状经济,支持依托大企业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对以中小企业为主的块状经济,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自主经营、有偿服务”原则,鼓励民营投资、产学研合作、科研院所集聚等多种方式和经济主体参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部门分工协作机制,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明确分工、加强协作、聚焦政策、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领域、各层面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块状经济转型升级提供良好的支撑条件。鼓励为块状经济转型升级服务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建设,重点支持管理咨询、技术专利服务、人才教育培训、市场营销、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等中介机构,为块状经济内部各企业解决生产、技术、管理、品牌、人才、信息等各方面问题提供支持和服务。
  (八)提升集群品牌。大力实施质量振兴和品牌带动战略,提升产业集群内企业质量和品牌意识。加强企业计量、质量、标准等内部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引导和支持块状经济内企业创立品牌,实现从无牌、贴牌到有牌、自主品牌的转变。推动生产要素向品牌企业和优势企业流动,形成集聚效应,培育形成区域品牌。积极探索不同块状经济区域品牌建设的路径和方式,着力将企业品牌、产业品牌、区域品牌升级为城市品牌,形成浓厚的区域产业文化。抓好品牌保护,促进品牌企业自我保护,强化行政执法力度,形成打假工作合力,切实维护品牌形象。
  (九)推进可持续发展。通过清洁生产、资源节约、污染治理和淘汰落后等手段,推广节能减排共性技术,推动块状经济向资源集约节约型和生态环保型产业集群转变。全面建立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协调机制,切实把好新上项目入口关、布局关。加强对产业转移的引导,结合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有序转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资源依赖型和市场依托型生产能力。
  四、加快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地要建立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合力扶持的块状经济转型升级工作协调机制。县域型、市域型块状经济所在地政府要负责对本区域块状经济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