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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农家乐综合体创建工作的意见【全文废止】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农家乐综合体创建工作的意见【全文废止】

丽政办发〔2012〕15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丽政办发〔2017〕113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丽政办发〔2019〕50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丽政办发〔2022〕66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绿色崛起、科学跨越”战略总要求,打响“秀山丽水,养生福地”区域品牌,进一步深化美丽乡村建设,促进我市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业的跨越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农家乐综合体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农家乐综合体是农家乐的高级形态,是休闲农业的具体实现形式,是指依托农村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丰富的乡土人文资源,融入休闲农庄、台湾民宿和乡村旅游的理念,通过“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的合理集聚,建成集农业观光、农事体验、教育文化、乡村度假、生态休闲、养生养老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乡村休闲养生旅游目的地和乡村休闲养生旅游集聚区,最终实现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要素在农村的协调发展和有效融合。创建农家乐综合体是拓展农业功能和拉动内需的新引擎,是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新途径,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新平台,是满足都市人群返璞归真需求和提高幸福指数的新场所,对改变以往农家乐单体功能单一、同质化现象严重等缺陷,进一步开发利用农村蕴藏的休闲旅游资源,丰富乡村休闲养生旅游内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目标和创建原则

(一)总体目标。按照“秀山丽水、养生福地”区域定位,围绕“一县一品”集各县特色为全市品牌的创建思路,推进农家乐实现由低级向高级、同质化向差异化、单体经营向集群布局三大转变。到2017年,全市要提升改造和新建50个左右“乡土特色明显、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齐全、经营机制完善、经济效益显著”的农家乐综合体,力争建成区域性乃至全省性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品牌。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自然条件、文化优势和产业特色,分别创建5个以上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农家乐综合体,以农家乐综合体的创建引领农家乐乡村休闲养生旅游业的提升发展。

(二)创建原则。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参与、形式多样的原则,在政府把好规划设计关、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关、环境景观综合整治关的基础上,结合各地资源禀赋和基础条件,鼓励创建农业景观型、民族风情型、红色旅游型、特色产业型、民俗体验型、农业科技型、森林氧吧型、生态渔家型、运动拓展型、国际驿站型等主题农家乐综合体,体现地方特色,走差异化发展之路。在具体创建工作中要坚持五个结合。

——与高星级农家乐项目创建相结合。优先从高星级农家乐经营点创建培育对象中选择有潜质成为农家乐综合体的项目加以提升改造。全新打造的农家乐综合体要参照高于五星级农家乐经营点的创建标准进行创建。

——与生态休闲养生(养老)经济项目建设相结合。将农家乐综合体创建纳入生态休闲养生(养老)经济发展体系,同养生(养老)基地发展和养生乡村建设结合,整合多方资源,加强项目包装,享受优惠政策,降低建设成本。重视农家乐综合体养生(养老)服务功能的体现,在保障基础接待能力的基础上,加大对养生旅游体验产品的设计,实现“食养”、“药养”、“水养”、“体养”、“文养”特色养生项目在农家乐综合体上的部分或全部集聚。

——与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和利用相结合。充分利用历史文化村落保护的成果,加强对历史文化景观的包装和文化休闲旅游项目的设计,实现文物景观的静态展示与体验项目的动态参与有效结合,进一步增强农家乐综合体、历史文化村落与游客的互动性,实现村庄有效经营、游客深入体验、农民增收致富的目的。

——与休闲农业产业链延伸发展相结合。农家乐综合体创建应突出产业支撑,并重点体现“农”味,以“农”字号的特色打造核心吸引物。同时,在观光、体验项目设计开发上,要注重产业链的延伸,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围绕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做精细文章,为游客提供深度体验,能让游客参与并产生共鸣。农家乐综合体创建要体现休闲养生旅游六要素,“吃”要土味、绿色,“住”要清幽、洁净,“行”要低碳、便捷,“游”要生态、融合,“购”要本土、特产,“娱”要农耕、互动。

——与台湾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民宿及休闲农庄建设经验借鉴推广相结合。首批有针对性地选择10家有创建农家乐综合体潜质的本土精品农家乐特色点或农家乐特色村与台湾10家乡村民宿和农庄结对,进一步借鉴推广台湾在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民宿和休闲农庄方面的经验做法,提升本土精品农家乐的发展水平。

三、政策扶持

1.加强用地保障。每年安排必须的专项土地指标保障农家乐综合体建设用地,供地类别主要以商服类用地和综合类用地为主。具备农家乐综合体雏形、发展基础较好的精品农家乐村、点,可以通过合理的土地流转等多种方式,进行拓展建设,节约土地资源。

2.加大财政支持。各级财政要专门安排农家乐综合体创建资金,加大对农家乐综合体的以奖代补力度和贷款财政贴息力度,加强财政政策对创建农家乐综合体的导向作用。多方整合涉农、旅游项目资金到农家乐综合体创建项目上,实现扶优扶强。对创建成功的农家乐综合体,市里将分精品和合格两类进行分级评定,分别给予每个农家乐综合体30万元和20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奖励,奖励资金从市财政每年安排的农家乐提升发展专项资金和美丽乡村建设新增专项资金中列支。县级财政也要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3.强化政策配套。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出台的与农家乐发展相关的各项税费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