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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支持湖笔产业高质量传承发展的若干意见

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支持湖笔产业高质量传承发展的若干意见

湖转升办〔2021〕1号


为加快推进湖笔产业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支持产业高质量传承发展,擦亮“湖笔”品牌金名片,经研究,特制定本若干意见。

1.强化示范培育引领。开展重点湖笔企业评选及复评,对新认定或通过复评的重点湖笔企业给予奖励30万元。对首次实现“小升规”的重点湖笔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连续三年保持不退规的,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称号的个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对引进市外国家级、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全国文房四宝毛笔大师,在湖州新办湖笔生产企业并上缴养老保险的,经市经信局、市财政局每年联合评定后,分别给予15万元、3万元、3万元奖励,连续奖励三年。对新获得高级工艺美术师(高级技师)职称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2.强化技艺传承人才培养。对年实现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湖笔企业,在“水盆”“择笔”关键工艺上招收新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上缴养老保险的,连续三年,每年按照每人3万元标准给予企业奖励。鼓励职业院校、成人学校、湖笔协会举办湖笔制作培训班,经市经信局事先登记的,按照取得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专业能力考核合格证书的学员数量,给予培训组织单位1000元/学员的制笔补贴。每3年举办一次湖笔制作职业技能竞赛,对获得竞赛第1-3名、第4-6名、第7-10名的技能工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湖笔技能竞赛活动经费预算事先向市经信局、市财政局报备,经审核后在湖州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按实列支。

3.鼓励行业提档升级。鼓励湖笔生产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对当年新增生产性投入(仅限生产设备和辅助设施)1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投入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30万元。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给予2500元的奖励。对牵头起草制定国家、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参加省级以上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专业性展示展销活动,需事先将展会简介、参展单位及展位数等向市经信局、财政局登记,按标准展位费给予全额补助,每家企业一年内最多补助6个标准展位,每个标准展位补助不超过1万元。展位特装向市经信局、市财政局事先登记,经审核后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

4.鼓励新业态跨界融合发展。鼓励湖笔生产企业与文旅类、非湖笔类企业跨界融合,共同推进湖笔品牌符号宣传推广。鼓励湖笔企业探索与国际、国家博物馆等文化单位开展IP深度合作,对授权联名的湖笔产品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在国家、省政府部门主办的文创旅游类评比活动中获得最高奖项的作品,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对湖笔企业与文创公司合作开发展现“湖笔+湖州”符号元素的文创产品,产品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经审核评定后,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5.支持拓展销售渠道。对借助第三方平台开展湖笔产品网络零售的企业,年度网络零售额首次达到3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每提高100万元,再追加一次性奖励5万元,单个企业累计奖励最高100万元。对湖笔生产企业在长三角地区的高速服务区、高铁站、机场、4A级以上景区新开设以展示湖笔产品为主的专卖店满一年且湖笔年销售额达10万元以上的,每个专卖店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每个企业累计不超过2个。

6.鼓励技艺文化挖掘推广。对经市级有关部门认定的湖笔制作技艺的发掘、恢复、传承和创新类项目,每个项目奖励10万元。对公开出版发行湖笔相关专业书籍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市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在湖州市区范围的高校新建工作室满一年,经市经信局事先登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每年新增带徒超过5人的,再给予2万元补助,最多连续补助三年。对市级以上社会团体在湖举办湖笔研学、书画名家交流等湖笔相关活动,且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的,按组织经费给予适当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本意见中的企业须是在湖州市本级范围内注册、依法经营的企业。同一事项涉及其他补助奖励政策的,不重复执行;第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