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台州市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台财行发〔2022〕2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台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台财法发〔2024〕5号 》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财政局、教育局:
为规范和加强台州市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对《台州市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结合实际予以执行。
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6日
台州市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优化我市教育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22〕11号)、《中共台州市委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台市委发〔2019〕88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台政发〔2021〕28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本办法所指台州市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市本级财政统筹安排,列入市教育局年度预算管理的,主要用于促进市级教育事业发展,提升教育整体发展水平的资金。
(二)专项资金原则上实施期限为三年。到期后,视其具体实施情况及绩效评价结果适时调整或修订政策。
(三)专项资金按照“专款专用、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进行使用和管理。
二、资金职责分工、支持范围
(一)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管理。
1.市财政局职责:根据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会商教育局确定分配因素;审核专项资金年度资金分配方案和绩效目标;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指标下达及预算指标调整;组织对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及事后监督检查。
2.市教育局职责:负责研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及支持重点,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和操作细则;会商财政局确定年度专项资金分配因素;提出年度专项资金的资金分配方案、绩效目标、预算指标调整方案;负责开展项目的储备、申报、审核、支付,对项目安排、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并对资金的使用监督承担直接责任;负责专项资金的信息公开。
(二)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市级范围内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健全学前教育的普及普惠,加强市直普通高中的发展与提高,提升市级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促进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规范民办教育及其他需要支持的项目等。
三、资金申报、分配、下达流程
(一)市教育局根据教育发展规划及年度重点工作,按照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提出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及调整分配方案,填制专项资金计划审批单,商市财政局后报市政府审批。市财政局按批准的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及时下达预算指标。
(二)专项资金的项目分为保障安排类和择优扶持类。
(三)保障安排类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的原则,确定当年的实施项目。
市教育局每年根据实际需要保障的项目,提出预算指标调整方案商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按商定的预算指标调整方案及时调整预算指标。预算指标调整方案应附相关的分配依据、佐证材料等资料。预算指标调整方案原则上在9月底之前完成。
(四)择优扶持类按照“效率优先,择优扶持”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进行分配,引导和扶持优秀项目建设。
1.市教育局每年根据教育发展规划和支持重点公开发布申报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并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3.市教育局负责受理、初审。项目初审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主体是否符合、申报程序是否合规、申报资料是否完整等。
4.市教育局组建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专家组对申报资料进行全面、独立、客观、公正地评审,形成书面评审结论,并对评审结论负责。
市教育局应建立项目评审专家库,并实行回避制度。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的经办、审批人员,以及其他与评审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受聘为专家组成员。
5.市教育局根据专家组的评审结论,结合资金规模,确定择优扶持的项目并公示。公示有异议的项目,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复审,并公示复审结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6.市教育局根据公示结果提出预算指标调整方案,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及时调整预算指标。预算指标调整方案原则上在9月底之前完成。
(五)上级和市级转移支付给各县(市、区)的预算,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