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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20〕7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政发〔2021〕34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市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提振疫后文化和旅游市场消费信心,振兴我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加快推进我市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市委市政府建设“重要窗口”中最精彩板块要求为指引,突出文化和旅游的综合贡献度,加快建设现代文化和旅游消费体系,努力培育消费热点,激发消费潜力,着力把嘉兴建设成为长三角区域知名的文化和旅游消费城市。

——消费市场快速复苏。以助力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为重点,在科学防控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顺势而为,迅速有效组织文化和旅游企业复工复产,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造成的影响,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快速转入正常状态,产业链有序衔接、健康运行,民众的消费信心有效提振,消费市场快速升温。

——消费规模稳步增长。全市文化和旅游消费总量、人均消费支出实现大幅提升。到2022年,文旅产业规模实现新突破,全市旅游接待总人数达到1.4亿人次以上,旅游总收入达到1600亿元以上。
   ——消费引领作用突出。文化和旅游融合作用有效发挥,文化和旅游消费对经济社会发展作用进一步凸显。到2022年,文化和旅游产业增加值增速年均达到8%。旅游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到7.6%。文化和旅游行业税收收入对地方财政收入贡献率逐年提高。

    ——消费环境显著改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旅游新风尚。公共服务不断优化,市场监管体系更加健全。文化旅游领域督办案件办结率、诉转案结案率、12301旅游服务热线覆盖率等均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文旅产业复苏,促进市场振兴。

1.充分发挥政策效应。用足用好中央和省有关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补助。出台《应对疫情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渡难关的十二条措施》《应对疫情支持旅游企业稳定健康发展资金补助细则》等专项帮扶政策。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制订扶持激励文化和旅游业政策,鼓励县(市、区)从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调剂部分资金用于支持优化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加快旅游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兑现进度。帮助指导文化和旅游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开通审批绿色通道,落实好各类减(缓)税、降费、免租、金融纾困、退还保证金等优惠政策,协调有关金融机构加大文旅企业专项信贷支持,帮助文旅企业快速复苏、尽快回暖。〔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发挥消费券杠杆效应。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和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文化场馆等市场主体发放文化和旅游消费券,促进文旅经济复苏,帮助文旅企业尽快走出困境。发挥消费券杠杆效应,推出惠民优惠等促销活动,持续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加快提振文旅消费市场信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

3.推进职工带薪休假制度。鼓励职工带薪休假,并结合市内疗休养政策,开发近郊游、健康游、自驾游、亲子游、户外营地游、研学旅游等个性化、特色化主题旅游产品,满足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游客以近距离游为主的江浙沪周末游、小长假市场需求。〔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总工会、各县(市、区)政府〕 

(二)提升产品供给能力,培植新型消费。

4.优化全域旅游新格局。全面打造旅游精品,重点发展红色经典旅游、运河文化旅游、古镇休闲旅游、滨海观潮旅游、乡村度假旅游等五大核心文旅产品,着力把嘉兴打造成为全国红色旅游标杆城市、国际化品质江南水乡文化名城。以浙江省“百千万”工程为重点,梯队培育、深入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县和景区城、景区镇、A级旅游景区、旅游风情小镇和村庄景区化创建工作。力争到2022年,创建景区城6个、景区镇26个,4A级景区2家、3A级景区10家,旅游风情小镇命名单位5个,A级景区村庄500个,其中3A级景区村庄75个;大力发展乡村民宿,新增等级民宿25家 ,积极打造平原水乡地区景区村庄建设“嘉兴样本”。〔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  

5.构建文旅发展新场景。积极组建嘉兴市大运河文化带古镇发展联盟,指导协调相关县(市、区)统筹推进大运河文化带、钱塘江诗路建设,联手打造大运河文化带、钱塘江诗路文化旅游精品。发挥大运河(嘉兴段)沿线14个古镇的文化旅游资源禀赋,进一步擦亮嘉兴端午民俗文化节、江南网船会、南北湖文化旅游节、钱江(海宁)观潮节、乌镇戏剧节等金名片,传承弘扬嘉兴地域传统文化。推进“百年百项”重大项目和“一核十镇百项千亿”工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  

6.打造文旅消费新热点。推动文化资源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着力发展红色文化旅游、商务会展旅游、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康养旅游、水上旅游、网红影视取景地“打卡游”等新业态。发展基于5G、增强现实、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文化旅游消费。指导文创产品、旅游商品和非遗产品产业链建设,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开发特色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发挥专业市场和工厂店的平台作用,推出一批适合旅游购物、消费休闲的新业态,打造海宁皮革线上直播基地,以“微信+短视频+直播”的组合营销模式,深耕本地市场,为本土企业搭建优质的线上销售平台。做实做好“诗画浙江·百县千碗·嘉肴百碗”工程。力争到2022年,规划落地特色美食体验店、示范店、旗舰店45家、特色街区3个。〔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  

7.烹出夜间文旅“大餐”。支持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馆进一步延长开放时间,逢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举办夜间文娱活动。建设布局24小时“智慧书房”,拓展夜间公共文化空间。鼓励社会组织、群众性团体在公园、广场、社区等城市公共开放空间举办内容丰富的露天音乐会、诗歌会、民间艺术表演、歌舞演出等主题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的夜间公共文化生活。推动国内外知名艺术节、音乐节、专业艺术活动(赛事)落户嘉兴,支持商圈、街区、景区内的经营者推出健康、规范的夜间文娱精品节目或驻场演出项目。丰富南湖、月河、梅湾等中心区块的夜间游览项目,策划推出“夜游南湖”“夜宴梅湾”“夜赏月河”等系列夜间精品文旅产品,实现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白+黑”式可持续发展,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夜间消费需求。力争到2022年,创建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3个。〔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城集团〕  

(三)提高消费便捷程度,优化消费环境。

8.推进智慧便民工程。加强与上海、江苏等地业务协同拓展,打造长三角区域公共文化一体化发展,实现城市阅读一卡通、公共文化服务一网通、公共文化联展一站通、公共文化培训一体化。加快加入“浙里好玩”,实现境内一张图导游导览、一张卡畅游、一站式旅游产品预订服务。推出“心游嘉兴”文旅总入口,打造一站式文旅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将文化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依托各地图书馆分馆、文化馆分馆等打造群众身边的文化消费网点,建成“十分钟文化服务圈”。鼓励对传统演出场所和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大剧院等文化场所进行改造提升,合理配置餐饮区、观众休息区、文创产品展示售卖区、书店等,营造良好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政务数据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 

9.推进文旅市场净化工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构建“全覆盖、无死角”的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力度,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构建安全、平稳、有序的文化和旅游市场。力争到2022年,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产品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权益得到更好保护。〔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10.推进放心消费工程。充分应用文化和旅游行业公共信用评价结果,积极培育发展放心消费单位。力争到2022年,培育一批放心景区、放心民宿、放心星级饭店 、放心旅行社等。严格落实线上文化和旅游购物店7天无理由退货,鼓励线下实体店自主承诺无理由退货,打造“安心消费,放心在嘉”文旅放心消费品牌。〔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探索融合新路径,推动产业跃升。

11.促进非遗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各县(市、区)非遗保护中心、秀洲农民画艺术中心等非遗展示单位进行旅游开发,打造旅游项目。鼓励景区引入海宁皮影戏、海盐滚灯等非遗表演项目及非遗文化内容展示,建设文化旅游景区、体验区、展示馆,提高旅游附加值。支持非遗项目与旅行社等市场主体对接合作,共同开发非遗主题旅游线路及旅游产品。〔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

12.深化旅游和影视产业融合发展。立足打造全域影城,建立以中国(浙江)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实验区海宁基地为龙头,海盐南北湖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园、平湖影视产业孵化基地、嘉善影视综艺园、中央新影桐乡产业园等为支撑的全域影视集聚区。鼓励影视基地加大旅游开发,开发互动性体验产品,提升旅游吸引力。指导各级影院“备战国庆档、春节档”,加强影院防疫安全,实施优惠举措,鼓励群众走进影院。〔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

13.推动文旅产业与现代技术融合发展。抓住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机遇,加快发展“互联网+文旅”消费业态。利用VR全景、AI交互、智慧屏显等信息技术,将科技与旅游资源相结合,进一步增强游客感官体验。优化完善“话说文物”“见书聊书”等现有数字文旅项目,打造云博物馆、云图书馆、云景区、云非遗、云剧场等,利用线上活动与产品激发线下消费。力争到2022年,实现主要公共文化场馆全部开通网上展示、线上观看等功能,主流景区实现云上体验等项目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实施消费惠民行动,加码消费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