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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滨州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的通知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滨州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的通知

滨建办发〔2021〕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2021年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 2022-01-20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规定,继续有效。有效期2021年5月25日至2031年4月24日

USHUI.NET®提示:根据《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2023年12月31日规定,继续有效。有效期2021年5月25日至2031年4月24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开发区、高新区、北海新区综合执法局,沾化区、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博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阳信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为加强房产测绘工作,推动房产测绘走上制度化、规范化道路,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经研究,修订了《滨州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 抓好贯彻落实。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5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滨州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文机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1-03-26
一、政策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