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衢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分类保障定向配租办法的通知
衢住建〔2019〕8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住建〔2021〕59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住建〔2023〕8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制度,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有效解决青年教师、医生、公交司机、环卫工人以及重点数字经济企业、重点电商企业人才的临时性住房困难问题,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衢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分类保障定向配租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5日
衢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分类保障定向配租办法
为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制度,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有效解决青年教师、医生、公交司机、环卫工人以及重点数字经济企业、重点电商企业人才的临时性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意见》(浙建〔2017〕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本级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分类保障配租的范围
按照“房源统筹、就近安排、分类准入、梯度保障、公开透明、限期退出”的原则,在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将公共租赁住房定向配租给注册地在市本级(含西区)范围内的学校、医院、公交、环卫等单位和重点数字经济企业、重点电商企业,承租单位或企业自主分配给本单位或企业职工。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企事业单位条件
(1)单位的组织机构或工商注册地在府山街道、荷花街道、信安街道、白云街道、衢化街道、花园街道、双港街道的双水桥社区和锦绣社区范围内的。
(2)属于以下类型之一的公益类单位、企事业单位:学校(含高等院校、民办学校等)、医院、公交、环卫等公益类行业,市本级数字经济平台运营公司(企业),重点数字经济企业(是指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或国内外数字经济知名企业、独角兽企业在衢州设立的子公司)、重点电商企业(是指有20人以上符合配租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或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000万元的入统计库的电子商务企业。
2.配租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配租人及配偶在衢州市区无自有住房(农村批地建房份额面积不计入),且未租住公房(含人才公寓);
②配租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公交司机、环卫工人等公益类特定工种不受学历限制;
③配租人和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并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其中市本级数字经济平台运营公司(企业)、重点数字经济企业、重点电商企业如有人才(劳务)派遣关系但实际在我市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出具在市区工作证明并提供与人才(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协议。
三、申请程序
1.申请:由企事业单位统一提出申请,并提供企事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配租人员及其配偶的身份证、配租人员的学历证书、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或人才(劳务)派遣合同复印件。
2.联合审核:住房保障窗口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推送至行政权力运行系统,查询其户籍信息、婚姻状况、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情况、社保缴纳情况或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并进行审核。其中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负责审核认定重点数字经济企业相关情况,并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商务局负责审核重点电商企业相关情况,并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市房管处负责审核人才公寓租赁情况,并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保障窗口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汇总确认。
3.公示:住房保障窗口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企业)、配租人员相关信息在市建设信息网、市住房保障网等网站进行公示(申请单位负责所在单位的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规定时间内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通过EMS邮寄审核结果告知单。
4.配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根据申请单位提交的组合安置配租方案提供适量的配租房源,同时将配租结果在市建设信息网、市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