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发改费管〔2011〕19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丽发改法规〔2019〕415号)规定,继续有效。丽办抄〔2013〕24号规定,今后丽水市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由土地受让人承担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一律在土地成交价款之外单独收取。
USHUI.NET®提示:根据《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丽发改〔2022〕442号)规定,继续有效 。丽办抄〔2013〕24号规定,今后丽水市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由土地受让人承担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一律在土地成交价款之外单独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