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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报备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报备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湖政办发〔2017〕8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 湖政发〔2019〕14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 湖政发〔2022〕2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报备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


湖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报备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74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改革工作总体安排,并结合我市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实践,现就企业投资项目承诺报备制改革试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打造“效率政府”总目标,进一步厘清行政行为和市场行为边界,按照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缩短审批服务时间、大幅下放审批服务权限、大幅提高网上审批能力、大幅减少审批服务收费的总体要求,以标准为基础,以承诺为核心,以监管为重点,以惩戒为保障,加快建立科学高效、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体制机制,促进项目审批效率明显提升,项目主体获得感明显增强,投资服务环境明显改善。

  (二)基本原则

  1.创新引领。以改革创新统领投资项目审批体制机制优化和流程再造,加快各部门涉及投资项目事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动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地。

  2.问题导向。抓住当前各类投资主体最不满意、问题最集中的领域,减前置、减环节、减流程、减时间,力争取得关键性突破和系统性成效,增强投资主体获得感。

  3.宽进严管。逐步改变投资项目重审批轻监管的现状,全面落实“五个大幅度”要求。根据谁受理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加强投资项目建设期有效监督管理。

  4.积极稳妥。勇于创新、先行先试,把握改革节奏和法规边界。先易后难、以点带面、梯次推进,稳步实施好改革各项工作,力争取得实效。

  (三)目标要求

  经过1-2年的改革创新试点,逐步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发展阶段相符合,与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办事效率、改善营商环境,为面上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实施范围

  先期试点的项目范围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浙江省2017年本)》外的企业投资工业类和服务业类项目,其他具备条件的项目也可纳入试点,适时扩展至所有企业投资项目。内容包括市级及以下审批权限的企业投资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

  三、实施时间

  2017年底前在市本级各类园区、开发区及省级特色小镇开展试点,长兴、德清、安吉三县可参照执行;2018年全市范围全面推行试点。投资项目主体如有特殊需要,允许保留原有相关程序。

  四、重点任务

  按照政府定标准、企业做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的要求,全力推进八大重点任务。

  (一)健全项目受理承诺制。探索以“承诺+备案”为核心的受理承诺制,除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外,在项目立项阶段不再开展多部门前置预审。投资项目主体就有关要求作出承诺,政府相关部门即作出立项受理。

  (二)逐步推行项目建设标准一次告知制。推动多规合一和区域评价工作试点,建立多元集合的项目规划建设指标要求体系,在完成项目立项和确定受让地块后,政府相关部门一次性告知项目主体地块所有规划建设条件和建设标准要求,构建“空间+标准”的“软”地告知制度,优化建设项目方案编制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在多规合一、区域评价完成前,根据意向地块,由相关部门限期拿出建设标准。

  (三)实施项目受理服务流程再造。按照能否建、如何建、何时建、建得怎么样四个命题,把众多事项模块化整合成项目准入、方案备案、施工许可和验收复核等四个阶段,抓牢涉及安全等重大影响的施工许可和复核投运两个关键环节,其他环节事项原则上采取报备制,并实现从申报到投运许可全流程网上申报、流转、办理、送达一体化。

  (四)试行技术方案报备制。实行负面清单分类管理,负面清单外的项目,企业对照政府各部门给出的项目建设地块的各类标准,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要求做好规划、环保、国土、消防、安全生产等技术方案。项目主体会同中介机构组织技术方案评审,形成评审意见,连同审定的技术方案报政府相关部门备案,相关部门出具备案受理手续。除地处重要城市节点,难以量化、标准化的规划设计方案外,原则上政府部门不再审查技术方案。支持推行技术方案联合编制、联合审查。

(五)积极创新施工图审查方式。将人防、消防、气象图审行政性审查调整为专业技术审查,推进建设、人防设计、图审资质互认,打造“一专多能”综合性图审中介服务机构。依托“互联网+图审”,破解部门分割、环节交叉等难题,推进建设、人防、安全生产、消防施工图等审查“多审合一”,通过建立统一的电子图库,集中委托、联合审查、同步完成。

  (六)严格建设期监管。按照谁受理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发挥县区政府和其他行政主体就近就便监管作用,推进行业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质量监督、安全监管等部门以及投资主管部门实现协同监管。突出建设期监管,重点检查建设主体是否按照承诺的标准和报备的建设方案组织施工。

  (七)探索开展中介验收制。由项目业主负责组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竣工项目进行各类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报相应行业主管部门。鼓励有条件地区组织开展联合验收,集中上门、一次踏勘、一次审核、一次验收。

  (八)建立企业承诺兑现复核制。在各类专项验收全部完成、验收报告报相关部门的基础上,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项目业主的技术方案、验收报告和监管期监管记录情况,组织综合评估,复核企业是否兑现承诺事项,严格履行兑现承诺的,除根据有关规定必须试运行外,允许项目正式投运。对承诺兑现复核通过的企业,各主管部门根据规范实施的内容,完备相关法律手续。

  五、配套措施

  (一)建立健全企业投资项目建设标准体系。在加快推进多规合一试点基础上,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地块,制定各类准入标准,重点包括规划建设条件、环保安全标准、经济技术指标、产业政策要求等细化指标,作为企业规划建设行业标准基础上的区域规范标准。

  (二)构建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在线支撑系统。健全全方位投资政策及项目办理流程公告平台,将投资项目办理的各个环节、需要的各项资料在网络平台上全面公布。搭建全天候项目建设咨询解读沟通平台,由专业人员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畅通全流程网上申报办理平台,贯通各层级、各部门信息数据,实现投资项目网上申报流转办理。完善全覆盖办件反馈送达平台,借助现代物流网络,建立全市范围内办件24小时送达系统。

  (三)完善企业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制。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要求,全面推广企业投资项目代理代办服务制度。本市范围内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投资项目业主,均可根据自身意愿,要求市、县区、乡镇三级审批代办服务中心提供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程代办或者部分代办咨询服务。专职领办代办人员实行“一对一”服务,对立项受理、方案报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实行全方位、全过程领办代办和督办服务。

  (四)强化涉投资中介机构培育与管理。深化中介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脱钩改革。大力培育各类涉项目投资中介机构,破除垄断和相对垄断。着力培育全能性、综合性的中介机构,使其具备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度和信用评价机制。完善涉项目投资领域线上线下中介超市。

(五)加强涉投资领域信用建设。以政务诚信为引领,严格落实政务履约和行政守诺机制;建立健全涉投资项目办理守信承诺机制、各类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和“红黑名单”制度,完善各类主体信用信息档案。将信用信息作为投资项目受理服务的前提,构建以法律为准绳、以诚信为基础、以惩戒为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严格对失信投资人和违规中介机构的责任追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强化对政府部门职责履行情况的督查,实现对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管。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以“工匠精神”扎实推进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本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各项任务。市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本部门涉投资项目办理流程。

  (三)强化督查考核。建立督查、评估、考核和容错制度。对市直责任部门和各县区工作落实情况实行跟踪督查。定期分析企业投资项目承诺报备制改革进展情况。严格监管制度,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各涉投资项目办理部门的改革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切实提升效能、优化服务。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企业投资项目承诺报备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做好实施方案和项目办理流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