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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明确职业技能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明确职业技能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22〕2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绍市人社发〔2023〕47号规定, 继续有效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市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浙派工匠”民生实事项目,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相关政策衔接工作,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4号)要求,现就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职业技能培训对象,包括参加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的城乡劳动者或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在岗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有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和非职业类高校毕业班学生以及其他按规定可纳入补贴范围的群体。

二、培训项目与标准

1.高技能人才(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制培训、创业培训和其他主管部门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按照《绍兴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指导目录(2022年)》(附件)执行。

2.非职业类高校毕业班学生参加经人力社保部门同意的职业技能培训,经鉴定(认定)合格并取得证书(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专项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等级层次,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每人在毕业学年可享受1次培训补贴。高校全日制大学生参加教学计划安排以外的经人力社保部门同意的职业培训并取得证书(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专项能力证书)的,按照每人专项300元、初级工(五级)400元、中级工(四级)600元、高级工(三级)800元标准给予奖励。

3.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按照职工学徒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补贴企业,补贴不超过2年。开展企业定向培养,按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补贴企业,补贴不超过2年。

4.开展职业技能等级培训,按照《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 绍市人社发〔2022〕8号)执行。

5.其他部门开展国家职业资格类培训,经人力社保部门同意且鉴定合格后,可分别按照初级工(五级)1000元、中级工(四级)1500元、高级工(三级)2000元、技师(二级)2500元、高级技师(一级)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资金管理要求

1.各区、县(市)要加大对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已有职业培训资金(含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的统筹力度,切实做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保障。在省、市出台新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前,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仍有结余的区、县(市),可延续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政策(以工代训政策除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已无结余的区、县(市),按照《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 浙财社〔2019〕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进一步加强培训资金监管。使用专账资金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承担培训监管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并建立实名制培训补贴人员档案,确保培训真实、有效、合规。

四、其他事项

1.市本级及市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请遵照本通知执行,相关补贴结报流程和申请材料按《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部分培训项目补贴结报指导流程》操作。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也可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制定。

2.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施行,2022年1月1日至发文期间开展的培训参照三年提升行动相关政策执行。实施过程中,如出台新的政策,从其规定执行。

附件:绍兴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指导目录(2022年).doc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

2022年4月19日



附件

绍兴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指导目录(2022年)

类别

工种(项目)

补贴标准

级别

课时

金额(元)

职业证书培训

就业

技能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

初级

1000

中级

1500

高级

2000

技师

2500

高级技师

3000

岗位技能提升

企业有需求的培训工种

初级

40

1000

中级

50

1250

高级

60

1500

职业技能等级

培训补贴分别按照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对应1000元、1500元、2000元、3500元、5000元的标准

专项

能力

灰土回填、墙面刷涂、室内瓷砖铺贴、卫生器具安装与配管、手工编织、手工钩织、丝网花制作、单片机快速开发、单片机应用、电动自行车维修、花卉栽培、汽车音响改装、食品雕刻、针织大圆机调试、纺织料成分检测、机织小样织样、家具配件包装、家具喷涂、家具砂磨、空调器安装、精密铜管制造、灯具安装、竹家具制作、竹器编织、藤器编织、家具组装、家具切割、家具钻孔、大圆机挡车、古建砖瓦烧制、网络综合布线、印花分色处理、领带制作、小笼包制作、装配式建筑灌浆(混凝土结构)、装配式建筑吊装(混凝土结构)、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软文编辑、企业云平台管理、绍兴花雕制作、婚姻家庭辅导、拼布设计、电动汽车驱动电机维修、主题宴会设计、绍兴花雕制作、安昌腊肠制作、珍珠饰品制作、家用电机绕线、新昌年糕炒制、汽车空调制冷剂加注、面料纹样设计、生产线平衡、手机维修、纺织品印染打样、电子产品装调、贵金属珠宝玉石首饰检验、细纱作业、全电脑提花袜机操作、戏曲服装制作、轴承套圈车削、面料花型印制、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预制混凝土构件材料试验、商品摄影、汽车轮胎修复、越塑漆艺(沥粉彩绘)、产品包装设计、智慧家庭装维、苗木扦插、农村生活污水运维、装配式混凝土构件质检、生活垃圾分拣、茶艺培训、茶园植保、网店操作、药膳制作、餐饮安全管理、电商数据分析、家庭教育指导、快递客服、网页美工、油品储运调合、中药调制、餐厅服务管理、创业辅导、物流配送、机械手操作、石斛加工、陶瓷雕刻、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园艺布景、民宿管家服务、货运代理、农村电商销售、网店客服、网店美工、跨境(进口)

初级

30

600

高级

40

800

职业证书培训

专项

能力

电商运营、服装平面制版、服装样衣制版、裱花蛋糕制作、纹绣美容、静电防护、半导体集成电路封装、设备自主保全、机械产品检验、纺织面料分析、次坞打面制作、睫毛美妆、员工关系管理、意外伤害急救、汽车营销服务、新能源汽车运用安全管理、芯片粘晶、质量数据处理、工业生产线数据采集、机电技术应用、建筑工程测量等。

初级

30

600

高级

40

800

项目制培训

开展经核准的项目制培训,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次最高不超过1200元,每人每课时不超过25元。

高技能人才研修班

省内每人最高1万元,省外每人最高2万元。

创业

培训

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训

16-48课时,每课时25

就业创业培训


4

80

创业意识培训、农村电商


24

450

SYB创业培训、IYB创业培训、创业实训、网络创业


56

1000

其他培训

高危行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

新证

500

复审

100

退伍军人专业技能培训

3个月,最高5000

现代学徒制

最高5000

新型学徒制

职工学徒

最高6000

学生学徒

最高3000


1.组织受贸易影响企业的在岗职工,参加本指导目录内工种培训并鉴(认)定合格的,补贴标准最高可上浮30%;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实操进入公共实训基地的,补贴标准最高可上浮30%(仅限于职业技能等级项目)。两者不重复享受。

2.经人社部门发文颁布的新工种(职业、项目、专项能力),补贴标准按同类别确定。

3.本指导目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2022年1月1日至发文期间申报的培训按原补贴标准执行。上级文件如有新规定,按其新规定执行。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明确职业技能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4-20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深入推进“浙派工匠”民生实事项目,进一步推动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绍兴市人力社保局联合绍兴市财政局制定《关于明确职业技能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政策依据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4号)

三、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分为培训对象、培训项目与标准、资金管理要求三方面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一)培训对象

职业技能培训对象,包括参加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的城乡劳动者或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在岗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有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和非职业类高校毕业班学生以及其他按规定可纳入补贴范围的群体。

(二)培训项目与标准

1.高技能人才(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制培训、创业培训和其他主管部门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按照《绍兴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指导目录(2022年)》(附件)执行。

2.非职业类高校毕业班学生参加经人力社保部门同意的职业技能培训,经鉴定(认定)合格并取得证书(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专项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等级层次,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每人在毕业学年可享受1次培训补贴。高校全日制大学生参加教学计划安排以外的经人力社保部门同意的职业培训并取得证书(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专项能力证书)的,按照每人专项300元、初级工(五级)400元、中级工(四级)600元、高级工(三级)800元标准给予奖励。

3.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按照职工学徒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补贴企业,补贴不超过2年。开展企业定向培养,按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补贴企业,补贴不超过2年。

4.开展职业技能等级培训,按照《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 绍市人社发〔2022〕8号)执行。

5.其他部门开展国家职业资格类培训,经人力社保部门同意且鉴定合格后,可分别按照初级工(五级)1000元、中级工(四级)1500元、高级工(三级)2000元、技师(二级)2500元、高级技师(一级)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明确资金管理要求

1.各区、县(市)要加大对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已有职业培训资金(含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的统筹力度,切实做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保障。在省、市出台新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前,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仍有结余的区、县(市),可延续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政策(以工代训政策除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已无结余的区、县(市),按照《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 浙财社〔2019〕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进一步加强培训资金监管。使用专账资金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承担培训监管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并建立实名制培训补贴人员档案,确保培训真实、有效、合规。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575-81503237



来源: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