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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浙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浙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实施意见

浙建〔2021〕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建〔2022〕13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建〔2024〕1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建委(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局)、经信局、教育局、人力社保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工会、税务局:

为全面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新时代浙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夯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技能人才基础,全面提升建筑产业工人素质,我们制定了《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浙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附件: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浙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实施意见.pdf【见附件】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总工会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21年10月11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浙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1-11-18 信息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一、出台《实施意见》的必要性

一是全面深化建筑业改革转型发展的重要内容。建筑业是我省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劳动密集型的特点使得农民工成为了建筑工人的主体,是我省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2020年我省建筑业从业人员581.9万人,其中80%是农民工。推进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培育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是我省建筑业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具体体现,是再创浙江建筑业体制机制新优势的有效抓手,是打造全国新型建筑工业化标杆省的重要内容。

二是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建筑工人面临的工作临时性强、流动性大、作业时间长、环境恶劣、老龄化严重,企业归属感差、文化程度低、技能培训不足、劳动权益与社会保障不到位等诸多现实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严重制约了我省建筑行业的发展。人力资本是行业发展的基石,没有高素质的工人队伍,就难有高质量的发展。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是实现我省建筑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由高速度发展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将传统意义的建筑业农民工转变成为新型建筑产业工人,培育一大批高水平建筑工匠,有利于优化建筑业劳动力结构、加快行业改革、推动产业升级。同时,妥善解决建筑工人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均等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亟须对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进行顶层设计,指明发展方向,谋划发展路径,助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建设部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先后印发了《新时代浙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等文件,强调要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打造浙江人力资源新优势。去年12月,国家建设部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为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指明了方向。我省作为全国建筑产业工人培育试点省份,也亟需根据我省实际,制定出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建设部决策部署的具体实施意见,指导我省建筑产业工人培育试点各项工作。







二、起草依据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

2.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新时代浙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浙委发〔2017〕45号)

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浙委办发〔2020〕36号)

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89号)

5.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19号)

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浙江省开展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试点的批复》(建办市函〔2019〕625号)

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105号)

三、起草情况及主要内容

2020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后,省建筑业管理总站在前期开展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国家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经过实地调研走访、召开专题研讨会等方式,广泛听取试点地区、试点企业意见建议,总结一年多来试点工作经验做法,于今年3月形成《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浙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实施意见(初稿)》,多次征求意见,并经合法性审查,形成《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浙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到2025年、2035年我省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的阶段性工作目标;二是提出了十一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建设多层次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推进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优化职业技能评价机制、建立技能导向激励机制、深入推进红色工地建设、强化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化管理、落实建筑工人权益保障和开展建筑工匠培育活动等;三是从组织领导、政策保障、宣传服务、监督检查等四方面提出了强化保障措施。

四、意见征求情况

今年4月初,在征求厅市场处、质安处、人教处、机关党委等相关处室意见建议基础上,形成《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浙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4月中旬,以书面函件的形式发至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9个省级单位(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人力社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总工会、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征求意见,同时在浙江建设信息港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根据意见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