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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2〕140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工作,经研究,现将《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事考试中心)

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

一、为确保人事考试成绩公正准确,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人事考试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阅卷的公务员招录、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公开遴选公务员、选拔录用选调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的笔试成绩复核工作。

三、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到笔试组织单位现场提交书面成绩复核申请,笔试组织单位于成绩复核截止日期后1个工作日汇总报省人事考试中心。逾期不再受理复核申请,复核期间不中止招录(招聘、招募)程序。

四、成绩复核只限于零分、缺考、违规违纪、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成绩登录是否有误,不对试卷进行重新评阅。考生估分高低、主观题评分宽严尺度不在复核受理范围之内。对同一考生的同一考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