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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实木复合地板等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实木复合地板等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6〕126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条款失效 成文日期:2006-12-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2006年退税率文库进行了及时调整。近接部分地区来函,反映出口的实木复合地板和高尔夫球包,因退税率文库中没有该商品的消费税退税率,无法办理退税。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1月1日起,取消实木复合地板的出口退税(增值税、消费税)。对以海关商品码4412291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