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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列名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试行免抵退税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列名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试行免抵退税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7〕468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7-04-30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规定,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2006年底,根据前期列名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试行免抵退税的实际情况,经商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试行免抵退税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 国税函[2006]9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