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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出口退税远程预审的通知【全文废止】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出口退税远程预审的通知【全文废止】
深国税函〔2006〕23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6-01-18

USHUI.NET®提示:根据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规定,第五条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分局:


为方便出口企业办理退(免)税申报工作,优化退(免)税申报、审核流程,提高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加快出口退(免)税进度,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使用出口退税远程预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