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金华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金华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金市建房〔2010〕3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市建综〔2013〕9号)规定,决定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市建综〔2018〕473号规定,决定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市建〔2020〕288号 )规定,决定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市建〔2023〕72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市建综〔2025〕19号规定,继续有效。

市区各房地产企业: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市发〔2010〕103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上海市商品房销售方案备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2009〕函房字577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特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建立商品房预售方案备案制度。凡商品房预售,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必须制定合法合规、内容齐全的商品房预售方案,并将方案报金华市建设局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审核备案,加盖备案专用章。经审核备案的商品房预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