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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衢州市专利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衢州市专利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衢市监规〔2019〕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市监规〔2021〕4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市监规〔2023〕3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衢州市专利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5日


衢州市专利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企业专利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能力,深入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根据《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管理办法》、《浙江省专利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负责制订有利于推动全市企业专利示范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规划、市专利示范企业认定、省专利示范企业的推荐等工作。

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集聚区分局、直属分局(以下简称“县局”)负责辖区内专利示范企业培育、审核、管理和服务,具体职责包括:

(一)制订本地区专利示范企业的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激励措施;

(二)开展本级专利示范企业的认定工作;

(三)负责省专利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开展示范企业的初审和培育工作;

(四)指导示范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五)总结示范企业工作的经验和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 申报条件

申请市专利示范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专利工作纳入企业发展规划,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符合经营发展需求;

(二)企业注重知识产权保护,有较好的专利工作基础,专利产品开发和专利技术实施对企业发展产生明显推动作用。

(三)已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或浙江省企业知识产权卓越管理评价工作,专利管理制度健全,专利申请、实施、保护、管理和信息利用机制完善,有专利管理机构和专利管理人员。

(四)企业成立三年以上,且在近三年中无知识产权、重大生产安全、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信用不良记录和被行政机关处罚行为;

(五)企业近三年无非正常专利申请,拥有有效专利15件以上,其中至少有1件发明专利;或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3件;或拥有有效境外发明专利2件以上;或拥有有效境外专利10件以上,其中至少有1件境外发明专利;

(六)企业符合省、市产业政策发展要求,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盈利,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企业核心专利技术在其主导产品上得以应用,其中专利产品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50%以上;

同一企业可以在同一年度内申报不同级的专利示范企业。

(七)申报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1.衢州市专利示范企业申报表(附件1);

2.企业有效授权专利清单(附件2)及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

3.企业已开展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或浙江省企业知识产权卓越管理评价工作相关制度、附件材料;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及专利技术产品销售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全部产品为专利产品时,提供企业说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资料。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市局负责发布全市申报通知,企业向所辖地主管局提出申请,同时递交申报表的书面材料。各县局负责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市属其他企业直接由市局受理。

(二) 评选。专利示范企业评选分为初审、现场审查、评审组评审、公示认定等环节。

1.初审。由市局、各县局分别负责对辖区内参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并按要求对企业在近三年中有无知识产权、重大生产安全、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信用不良记录和被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进行规范性审查。

2.现场审查。由市局、各县局分别负责对辖区内参评企业进行实地考查,县局负责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报至市局。

3.评审。由市局牵头,会同相关单位或专家共同对参评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按比例择优评定。

4.公示认定。根据审定方案,评选结果主要情况在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由市局发文公布认定名单。

四、支持措施

(一)对认定为市专利示范企业的,可优先推荐申报省专利示范企业和省专利奖。

(二)对市专利示范企业提供人才培训、专利数据库建立、专利战略研究、专利质押贷款、国内外科技合作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三)对市专利示范企业拥有的专利权,优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五、监督管理

(一)对市专利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4月底前上报上年度衢州市专利示范企业发展情况报表,经县局初审、市局审核合格后,统一由市局备案。

(二)已认定的市专利示范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调查核实后,由市局取消其市专利示范企业称号,并且2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1.伪造证明材料、虚报数据的;

2.在知识产权、重大生产安全、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有违法行为的;

3.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

4.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的;

5.骗取专利申请资助奖励费用的;

6.未按规定执行本办法第十条,累计两年未填报上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或经审核已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要求的。

六、其他事项

本办法2019年12月5日起施行。法律法规调整及上级部门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据法律法规及上级规定执行。


附件:1.衢州市专利示范企业申报表

2.企业有效授权专利清单

3.衢州市专利示范企业发展情况报表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5日



附件1


(   )年度衢州市专利示范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

(公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企业人数


研发人员数


信用代码


经营范围


主营业专利产品名称









企业现有专利工作机构情况

机构名称


负责人

姓名


工作人员

专职

职务


兼职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



企业上年专利申请与授权情况

专利类型

申请

授权

累计有效授权专利情况

发明


发明



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



合   计


企业上年专利实施情况

自行实施(件)

转让或购买(件)

总产值

(万元)

销售收入(万元)

专利技术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占比(%)







企业简介、专利工作总结(包括至少1个专利产品案例、知识产权经费开支情况)、《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实施计划》等


















申请单位意见:

本单位自愿申请衢州市专利示范企业,对提供的所有数据、材料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辖区管理部门

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市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2


企业有效授权专利清单


企业名称(盖章):

序号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授权日



























































附件3


(   )年度衢州市专利示范企业

发展情况报表


企业名称

(公章)

地   址


市专利示范企业认定时间


法人代表


企业人数


研发人员数


信用代码


主营业专利产品名称


贯标情况


企业现有专利工作机构情况

机构名称


负责人

姓名


工作人员

专职

职务


兼职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


企业上年

专利申请

与授权情况

专利类型

申请

同比增长(%)

授权

同比增长(%)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累计有效授权专利情况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合   计





企业上年专利实施情况

自行实施(件)

转让或购买(件)

总产值(万元)

销售收入(万元)

专利技术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占比(%)







企业简介、专利工作总结(专利创造运用情况、知识产权经费开支情况)、《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实施计划》等


申请单位意见:

本单位对提供的所有数据、材料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辖区管理部门

审核意见

(合格否)




年  月  日

市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相关证明材料




解读机关: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地咨询:衢州市白云中大道36号

咨询电话:0570-3021621



来源:衢州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