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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丽水市区污水处理费改革的通知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丽水市区污水处理费改革的通知

丽发改价格〔2016〕47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丽发改法规〔2019〕415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丽发改〔2022〕442号)规定,继续有效 。



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及省财政厅、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浙财综〔2015〕39号)等有关规定,推进“五水共治”工作,促进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突出丽水的“绿色发展、科学赶超、生态惠民”发展,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经过成本监审和召开论证座谈会及网上公开征求各方意见,以及《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丽水市区污水处理费改革方案的批复》(丽政函〔2016〕120号),现就市区污水处理费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市区污水处理费标准。

对市区范围内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按用水量(因大量蒸发、蒸腾造成排水量明显低于用水量,且排水口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等计量设备的,经市建设局认定并公示后,按实际排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代为征收污水处理费。市区污水处理费具体标准: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由现行0.55元/ m3调整为0.95元/ m3;非工业污水处理费由现行1.35元/ m3调整为1.55元/ m3;工业污水处理费,一般工业企业由现行1.35元/ m3调整为1.55元/ m3,医药、化工、造纸、化纤、印染、制革(合成革)、冶炼等行业中的重污染工业企业由现行2.05元/ m3调整为2.25元/ m3。已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

二、进一步完善分类分档及多因子计收工业污水处理费办法。

对符合污水纳管要求的,已纳入市区污水公共管网并由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医药、化工、造纸、化纤、印染、制革(合成革)、冶炼等行业中的实行在线监测重污染工业企业(具体名单经企业主动申请由市建设局会同市环保局确定)污水,按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SS)、总磷(以P计)、总氮(TN)等污染因子的浓度,分类分档复合计收污水处理费。即在线监测重污染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费实收标准=重污染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费基准标准±COD值升降标准+SS值加收标准+总磷值加收标准+总氮值加收标准。

1.化学需氧量(COD)值分档收取污水处理费计费方法。入网污水COD值以500mg/L为基准,每100mg/L为一档。实测COD值低于500mg/L时,每低一档,污水处理费标准相应降低0.30元/ m3;实测COD值高于500mg/L时,每高一档,污水处理费标准相应提高0.50元/ m3。

2.悬浮物(SS)值分档收取污水处理费计费方法。入网污水SS值以400mg/L为基准,每50mg/L为一档。实测SS值高于400mg/L时,每高一档,污水处理费标准相应提高0.20元/ m3。

3.总磷(以P计)值分档收取污水处理费计费方法。入网污水总磷(以P计)值以8mg/L为基准,每0.5mg/L为一档。实测总磷(以P计)值高于8mg/L时,每高一档,污水处理费标准相应提高0.20元/ m3。

4.总氮(TN)值分档收取污水处理费计费方法。入网污水总氮(TN)值以70mg/L为基准,每5mg/L为一档。实测总氮(TN)值高于70mg/L时,每高一档,污水处理费标准相应提高0.30元/ m3。

三、本通知自2016年12月31日(用水时间)起执行。《丽水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市区非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标准的通知》(丽发改价管〔2013〕155号)同时废止。

四、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要精心组织,并根据本通知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同时认真做好污水处理收费政策的社会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执行市政府有关低保对象用水的各项优抚措施。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各负其责,切实落实好相关工作,确保市区污水处理费改革方案平稳实施。



附件:1.丽水市区城市供水到户价格表;

   2.丽水市区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宣传提纲。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丽水市财政局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2月29日



附件1:

丽水市区城市供水到户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

用户分类

供水

价格

污水

处理费

标准

到户

价格

适用范围

居民生活用水

“一户一表、抄表到户”居民用户

1、第一级水量(每户每年240立方米及以下的用水量)

1.80

0.95

2.75

城乡居民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指物业服务、门卫、消防、车库)等生活用水;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中(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初中(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小学(普通小学、成人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特殊教育学校(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的学校教学用水和学生生活用水;敬老院、孤儿院、救助管理站等提供住宿的收养、收容服务场所用水;生产经营企业内可以单独计量的职工集体宿舍、食堂用水;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益性服务设施、农村非营利性公共活动场所用水;宗教场所(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的生活用水

2、第二级水量(每户每年241-420立方米的用水量)

2.70

0.95

3.65

3、第三级水量(每户每年421立方米及以上的用水量)

3.60

0.95

4.55

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

1.90

0.95

2.85

非居民生活用水

非工业用水

1.90

1.55

3.45

除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以外的全部用水。

一般工业企业

1.90

1.55

3.45

医药、化工、造纸、化纤、印染、制革(合成革)、冶炼等行业中的高污染工业企业

1.90

2.25

4.15

特种用水

2.60

1.55

4.15

高尔夫球场、桑拿、水疗等用水。

附件2:

丽水市区污水处理费改革宣传提纲

一、污水处理费是什么?

污水处理费是指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并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的资金。

二、污水处理费什么性质收费?如何管理的?

浙江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从2015年8月份开始,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

三、为什么要进行市区污水处理费改革

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的需要。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规定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立方米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0元。”。另外,省委深改领导小组已将“落实污水处理费最低标准”纳入今年十大督查任务,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二是保障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正常运营的需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242号)要求,2017年底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都要完成提标改造达到-级A标准;腊口污水处理厂也将要上马建设。2013-2015年污水处理成本监审结论来看,市区污水处理运营亏损逐年增加。

三是完善价格机制的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应当按照“污染者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合理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

四是丽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深化污水处理费改革,有利于推进“五水共治”工作,促进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突出丽水的“绿色发展、科学赶超、生态惠民”发展,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四、市区污水处理费改革主要内容

贯彻落实污水处理费国家最低标准,完善分类分档及多因子计收工业污水处理费办法

(一)适当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

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由现行0.55元/ m3调整为0.95元/ m3非工业污水处理费由现行1.35元/ m3调整为1.55元/ m3;工业污水处理费,一般工业企业由现行1.35元/ m3调整为1.55元/ m3医药、化工、造纸、化纤、印染、制革(合成革)、冶炼等行业中的高污染工业企业由现行2.05元/ m3调整为2.25元/ m3

(二)完善分类分档及多因子计收工业污水处理费办法

对符合污水纳管要求的,已纳入市区污水公共管网并由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医药、化工、造纸、化纤、印染、制革(合成革)、冶炼等行业中的实行在线监测重污染工业企业(具体名单经企业主动申请由市建设局会同市环保局确定)污水,按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SS)、总磷(以P计)、总氮(TN)等污染因子的浓度,分类分档复合计收污水处理费。即在线监测重污染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费实收标准=重污染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费基准标准±COD值升降标准+SS值加收标准+总磷值加收标准+总氮值加收标准。

1、化学需氧量(COD)值分档收取污水处理费计费方法。入网污水COD值以500mg/L为基准,每100mg/L为一档。实测COD值低于500mg/L时,每低一档,污水处理费标准相应降低0.30/ m3;实测COD值高于500mg/L时,每高一档,污水处理费标准相应提高0.50/ m3

2、悬浮物(SS)值分档收取污水处理费计费方法。入网污水SS值以400mg/L为基准,每50mg/L为一档。实测SS值高于400mg/L时,每高一档,污水处理费标准相应提高0.20/ m3

3、总磷(以P计)值分档收取污水处理费计费方法。入网污水总磷(以P计)值以8mg/L为基准,每0.5mg/L为一档。实测总磷(以P计)值高于8mg/L时,每高一档,污水处理费标准相应提高0.20/ m3

4、总氮(TN)值分档收取污水处理费计费方法。入网污水总氮(TN)值以70mg/L为基准,每5mg/L为一档。实测总氮(TN)值高于70mg/L时,每高一档,污水处理费标准相应提高0.30/ m3

(三)执行时间:2016年12月31日(用水时间)起执行


来源:丽水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