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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21〕5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绍市人社发〔2023〕47号规定, 继续有效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文件要求,对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请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2.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停止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3.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修改内容.doc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

文号

编号

1

关于印发绍兴市区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12〕55号

ZJDC13-2012-0001

2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机构管理的意见

绍市人社发〔2013〕36号

ZJDC13-2013-0002

3

关于印发绍兴市区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13〕53号

ZJDC13-2013-0003

4

关于扩大市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的实施意见

绍市人社发〔2013〕56号

ZJDC13-2013-0007

5

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家政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绍市人社发〔2014〕93号

ZJDC13-2014-0002

6

关于开展市区失业保险支持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15〕89号

ZJDC13-2015-0001

7

关于印发绍兴市级职业培训购买服务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16〕60号

ZJDC13-2016-0001

8

关于印发绍兴市社会保障与就业服务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

绍市人社发〔2016〕108号

ZJDC13-2016-0005

9

关于印发绍兴市大学生创业园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16〕118号

ZJDC13-2016-0006

10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

绍市人社发〔2016〕119号

ZJDC13-2016-0007

11

关于印发绍兴市区创业补贴社保补贴申请办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17〕5号

ZJDC13-2017-0001

序号

文件名

文号

编号

12

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17〕107号

ZJSP13-2017-0015

13

关于在外商投资企业中开展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19〕10号

ZJDC13-2019-0001

14

关于做好人才工作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

绍市人社发〔2019〕12号

ZJDC13-2019-0003

15

关于印发绍兴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19〕29号

ZJDC13-2019-0004

16

关于做好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19〕64号

ZJDC13-2019-0005

17

关于印发绍兴市直人才公租房申请细则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19〕28号

ZJDC13-2019-0006

18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19〕81号

ZJDC13-2019-0007

19

关于印发绍兴市民办学校、民营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档案工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19〕83号

ZJDC13-2019-0009

20

关于印发绍兴市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创业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19〕92号

ZJDC13-2019-0010

21

关于印发绍兴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19〕94号

ZJDC13-2019-0011

22

关于做好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20〕14号

ZJDC13-2020-0002

23

关于切实做好项目制培训工作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20〕24号

ZJDC13-2020-0003

24

关于印发市本级项目制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20〕31号

ZJDC13-2020-0004

25

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20〕6号

ZJDC13-2020-0005

序号

文件名

文号

编号

26

关于开展网约配送员岗位技能培训(试行)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20〕45号

ZJDC13-2020-0007

27

关于开展2020年绍兴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20〕54号

ZJDC13-2020-0008

28

关于开展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工作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20〕59号

ZJDC13-2020-0009

29

关于延长网约配送员岗位技能培训期限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20〕64号

ZJDC13-2020-0010

30

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工作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20〕76号

ZJDC13-2020-0011

31

绍兴市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管理办法

绍市人社发〔2021〕4号

ZJDC13-2021-0001

32

关于印发绍兴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21〕10号

ZJDC13-2021-0002

33

关于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服务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21)11号

ZJDC13-2021-0003

34

关于印发绍兴市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办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21〕22号

ZJDC13-2021-0004

35

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衔接工作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21〕23号

ZJDC13-2021-0005

36

关于印发绍兴市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21〕29号

ZJDC13-2021-0006

37

关于做好2021年度绍兴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21〕38号

ZJDC13-2021-0007

38

关于做好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21〕49号

ZJDC13-2021-0008

39

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促进稳定就业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21〕51号

ZJDC13-2021-0009





附件2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停止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

文号

编号

1

关于印发绍兴市区网络创业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16〕69号

ZJDC13-2016-0002

2

关于明确我市市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19〕82号

ZJDC13-2019-0008

3

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20〕9号

ZJDC13-2020-0001

4

关于贯彻执行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20〕38号

ZJDC13-2020-0006





附件3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修改的行政规范性

文件目录和修改内容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修改内容

1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绍兴市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21〕4号

1.删除第十二条第五项“外籍、留学回国人员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可适当放宽进站条件。”

2.第十五条“博士后人员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2年,确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期限的,须经工作站与流动站协商一致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延长期限最长2年。”修改为“博士后人员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2年,确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期限的,须经工作站与流动站协商一致,且在站研究工作总期限不得超过6年。”

3.删除第二十九条“鼓励设站单位通过引才联络站点、中介组织、猎头机构引进博士后研究人员,每成功引进一名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1万元的奖励。”

4.第三十三条“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评估办法和工作部署,定期对工作站和企业分站进行评估。”修改为“定期对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行考核评估,对考核为优秀的工作站给予20万元的奖励,良好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11-09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一、清理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全省人力社保政策法规数据库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形成了《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现就文件作如下解读:

二、清理原则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文件,应当废止或者修改后重新发布:

1.有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或者变相设定行政许可或者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等规定的;

2.有与上位法不一致或者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适应的内容的;

3.有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者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所替代的;

4.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

5.与改革决定、公平竞争、扩大开放、减少准入限制、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投资自由化便利水平、加强投资促进和保护等要求不符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文件,应当宣布失效:

1.文件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经消失的;

2.实际上已经没有实施的。

三、清理结果

本次集中清理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43件,经核查修改补充后,形成了继续有效、停止执行和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征求有关处室(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最终保留39件,停止执行4件,修改1件。

四、适用范围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575-89118022


来源: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