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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经信软件〔2011〕60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经信政法〔2020〕70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经信政法〔2022〕228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财政局(不发宁波),有关省级管理部门:

为了加强对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现将《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2.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合同书

3.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申请表

4.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证书

5.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总结报告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管理,客观评价项目的实施效果,根据《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字〔2006〕10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项目是指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同意立项并获得省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

第三条 项目实行验收制。项目承担单位在收到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后应与省经信委签订项目合同书(格式见附件2)。项目合同书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四条 省经信委为项目验收组织单位,会同省财政厅负责项目验收工作。省经信委可直接主持验收,或委托当地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省级管理部门主持验收。

第五条 当地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省级管理部门应及时了解项目实施情况,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时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审查项目验收资料,提出审查意见报省经信委,并受省经信委委托主持项目验收。

第六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资金下达后次年年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合同到期前至少一个月,向当地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有关省级管理部门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3)和相关项目验收资料,当地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有关省级管理部门审查并提出意见后报省经信委。

第七条 省经信委会同省财政厅根据项目情况确定是否同意验收及验收方式。验收方式包括书面验收和会议验收二种方式。

书面验收是指由主持验收部门审核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验收材料,形成验收意见。

会议验收是指由验收组成员采用会议形式,听取项目执行情况介绍、质询等程序,必要时须进行现场考核,经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

第八条 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内容实施情况、主要技术指标和功能的完成情况、项目取得成果情况、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等。

第九条 验收材料包括:

1、项目合同书原件

2、项目总结报告

3、软件评测报告或检验报告

4、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包括项目总投资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经济效益等)

5、用户使用报告

6、其他证明材料(获得知识产权、奖励、资质等证明材料)

第十条 采用会议验收形式的,项目验收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验收组成员由同行业专家和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验收组长由验收组成员推选产生,验收组须提供书面验收意见。

第十一条 验收结论包括:通过验收、结题、不通过验收三种。

通过验收是指完成项目合同确定的任务和技术、经济指标,经费到位且使用合理。

结题是指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或因现有水平和条件难以克服或实现的技术,致使项目不能继续或不能完成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和目标的。

不通过验收是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规定的主要任务和指标未完成的;提供的验收资料、数据不真实的;经费使用弄虚作假或挪作他用的。

第十二条 项目承担单位对验收意见持有异议的,应当在项目验收后10日内,书面向省经信委提出。省经信委接受异议书面材料后,应当对异议内容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 项目验收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填写验收证书,经当地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有关省级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经信委,省经信委审查同意后向项目承担单位颁发验收证书。

第十四条 项目未按合同要求完成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项目到期无故不申请验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取消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取消项目承担单位五年项目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验收结题的项目,暂停项目承担单位二年项目申报资格。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经信委会同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二:


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编号):


资金项目计划文号:


委托单位:(甲方)


承担单位:(乙方)


当地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

(或省级管理单位):(丙方)


起止年月:20    年    月至20    年    月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所列内容应实事求是地逐条认真填写,表达要明确。

(二)合同中丙方系指当地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或省级管理单位。

(三)填写合同时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一、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情况



二、项目概况、项目内容



三、项目主要功能及技术、经济指标



四、计划进度目标

起止年月

进度目标要求(各栏限80字)

20   年   月

20   年   月


20   年   月

20   年   月


20   年   月

20   年   月


20   年   月

20   年   月


20   年   月

20   年   月


20   年   月

20   年   月


20   年   月

20   年   月



五、项目经费

单位:万元


投   资总   额

省财政扶持资金

银 行

贷 款

单 位

自 筹

说  明:






(一)项目经费来源:




(二)经费开支计划:

支出项目内容

资  金  额

备        注

























合          计




六、签订合同各方


委托单位(甲方):                                        (盖章)


单位负责人:                                                  (签章)


承担单位(乙方)                                           (盖章)


单位负责人:                                                  (签名)


财务负责人:                                                  (签名)


开户银行及账号: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当地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

(或省级管理部门)(丙方):                       (盖章)


联系人:                                                         (签名)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合 同 条 款


签约各方,共同同意:

一、签约各方遵守并执行《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督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

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某项条款,由签订合同各方共同商定修改。非经签约各方同意,不得单方更改。

三、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权撤消或终止合同,并会同财政部门追缴拨付的经费。

五、项目专项经费,应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并严格按现行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专项核算,如有违反,甲方有权会同财政部门拒付或追缴已拨经费,情节严重应追究责任。

六、丙方应督促乙方执行合同、协调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有权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向甲方提出暂时终止或撤消合同的建议。

七、项目完成后,乙方应按有关规定提出验收申请。

八、本合同文本一式六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存二份。

九、本合同一经签订,签订各方均应负合同的法律责任。


附件三:

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申请表

申请验收单位(盖章)                                日期:

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完成情况简述


项目合作单位名称


项目合作单位意见(是否同意验收)


签章:

当地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或省级管理部门)审查

意 见


日期:       签章:

提供验收的技术文件



组织验收单位

意见

是否同意

验收


验收方式


委托验收

主持单位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验收地点



附件四:

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验  收  证  书


编号    浙经信软验字(20    )    号


项目名称:


资金项目计划文号:


项目完成单位:


项目合作单位:


验收形式:


组织验收单位:


主持验收单位:


验收日期: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一、项目简要说明、项目内容完成情况





二、主要功能及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三、经济及社会效益




四、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含支出项目内容)




五、主要成果




六、验收意见



验收组组长(签字)


验收日期:


七、验收主持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八、验收组织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九、提供验收的主要技术文件目录





十、主要完成人员名单

姓   名

文化

程度

所学

专业

职称

职务

工作单位

对项目的

主要贡献


































































































































十一、主要完成单位和合作单位

主要完成单位

对项目的主要贡献



合作单位

在本项目中所做的工作




十二、验收组名单

验收组

职务

姓  名

工作单位

所学

专业

现从事专  业

职称

职务

签名


































































































































附件五:

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总结报告

(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资金项目计划文号:


承担单位(盖章):


合作单位(盖章):


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总结报告

(编写提纲)


一、项目简介

1.项目概要

2.项目实施内容

3.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介绍

二、项目工作总结

1.开展的主要工作

2.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3.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4.项目应用效果

三、项目技术总结

1.技术路线

2.技术创新点

四、项目资金落实和使用总结

1.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2.项目资金支出使用情况

3.财政专项资金支出使用情况

五、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总结

1.经济效益情况

2.社会效益情况

3.未来效益预测

六、项目主要成果

1.知识产权情况说明

2.项目获奖情况

3.其他成果

七、项目结论

1.建设经验

2.存在问题

3.今后打算

4.意见和建议

5.结论

八、附件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