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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评选办法》的通知

丽水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评选办法》的通知

丽商务〔2021〕4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丽水市商务局关于公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丽商务〔2022〕67号 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丽水市商务局关于公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丽商务〔2023〕75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经济商务局(经济商务科技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局:

现将《“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执行,切实加强餐饮品牌建设、弘扬丽水特色饮食文化、促进丽水餐饮业发展。



附件:“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评选办法



丽水市商务局

2021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评选办法

一、名称

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

二、对象和范围

在我市注册登记3年以上,具备食品经营资格的餐饮服务单位。

三、评选条件

参加评选“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市注册登记3年以上;

(二)有一定的规模,良好的接待能力;

(三)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达到A级或以上;

(四)技术队伍稳定,有一定数量的专业管理人员和中级以上技能人才;

(五)菜点符合安全、健康、卫生、环保的发展方向;

(六)菜点的品质稳定,不受季节、时间变化而有较大起伏,菜点的特色鲜明,风味突出,被广大消费者接受;

(七)近3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等。

四、评选方式

由“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 ”评选小组负责“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评选工作。

“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评选小组设在丽水市商务局,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五、评选程序

具备“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评选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并由所在地县(市、区)商务部门审核后报丽水市商务局。具体步骤:

(一)申请提出:有关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填写《丽水市餐饮名店(丽水市特色风味餐饮名店)申报表 》,并报所在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二)提交资料:所在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报市商务局。

(三)组织评审:市商务局组织专家组,采用书面评选、现场评选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开展评选工作。丽水市餐饮名店(丽水市特色风味餐饮名店)评选总分由书面评选、现场评选、加分项目三部分组成,其中现场评选采用实地核查方式,现场评分以倒扣分计分,三部分合计得最终总分,形成评选报告初步确定获得评选名单。

(四)评选公示:丽水市商务局在有关媒体公示拟评定为“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的单位名单,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均可向丽水市商务局提出异议。

(五)异议复核:申报单位对公示评选结果有疑义的,可向丽水市商务局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在接到复核申请后30天内作出。

(六)作出决定:拟评定为“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的单位在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或异议与评定条件无实质性关联的,由丽水市商务局作出决定,评定为“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

六、动态管理

(一)被评定为“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的单位须于每年3月底前向所在地县(市、区)商务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经营情况的报告,由县(市、区)商务局汇总报丽水市商务局备案。

(二)“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所在单位出现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或未按规定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定后责令其整改,6个月内未见明显效果的,丽水市商务局可以收回相应的“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称号,并予以公示。

(三)被评选为“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的单位因单位名称变更、转制、重组等原因,需要变更主体的,向县(市、区)商务部门提交变更报告、变更表以及变更所需的有关材料,并承诺对变更行为负责。县(市、区)商务部门审查无误后,报丽水市商务局审定。

七、附则

本评选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4月14日。



附件1

丽水市餐饮名店(丽水市特色风味餐饮名店)申报表

申报类别:

申报企业

(盖章)


通讯地址及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或登记证号等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业时间


营业面积

(平方米)


近一年营业额

(万元)


厨房面积

(平方米)


企业介绍(包括菜点风味特色、服务质量、服务环境、获奖情况等,可另附文字、图片材料等)。


法人或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丽水市餐饮名店评选细则

(书面材料评选)

序号

大项

二级项目

评分说明

提交评审的材料

分值

1

基本要求

主体资质

在我市注册登记3年以上,具备食品经营资格的餐饮服务单位。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证明、上年度纳税证明等的复印件或照片。

3

2

合法经营

近3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等。

提供承诺书。

2

3

经营能力

经营规模

有一定的规模,良好的接待能力。

经营规模介绍、照片或视频。

6

4

经营年限

有较长的本地经营历史。

工商登记证明及能证明经营历史的相关佐证材料。

4

5

经营资质

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达到A级或以上。

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的照片。

5

6

人才队伍

技术队伍稳定,有一定数量的专业管理人员和中级以上技能人才。

从业人员近1年的社保和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7

7

菜品质量

菜品研发

菜点符合安全、健康、卫生、环保的发展方向。名优菜点对企业的销售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菜点分类统计清单以及菜品研发、有关部门或行业(专业)组织授予的名优菜点等情况说明。

8

8

出品稳定

菜点的品质稳定,不受季节、时间变化而有较大起伏,菜点的特色鲜明,风味突出,被广大消费者接受。

顾客消费统计:包括营业额、缴税额、菜品销量、回头客统计、顾客点评等。

10

9

质量管理

制度建设

岗位设置科学规范,管理制度建设健全。

企业组织结构图和岗位设置、制度文件目录及相关佐证照片。

4

10

企业文化建设

有自身独特的企业文化特色

企业文化材料,员工企业文化培训、团建材料

4

11

管理体系

建立、保持和改进标准化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化的程序和制度,完整的质量记录,具有持续改进的管理机制。

提供GB/T 19001、GB/T 22000、HACCP等第三方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2

12

消费者权益保护

菜品和服务明码实价,图片与实物相符,已建立投诉渠道,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完善。

菜单、明码标价照片、投诉处理机制或案例。

5

13

品牌建设

品牌商标

有独立的品牌名称,有注册商标或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

商标注册证书、注册商标的所有权证明文件或授权使用文件。

3

14

外部美誉

主流媒体或者相关行政部门官网正面报道。

正面宣传报道的报纸或者网页截图和链接。

2

15

品牌成果

与品牌建设有关的相关荣誉。

相关部门、协会颁发的老字号、餐饮名店、先进集体等称号荣誉证书、牌匾的照片或复印件。

5

合计

70

附件3

丽水市特色风味餐饮名店评选细则

(书面材料评选)

序号

大项

二级项目

评分说明

提交评审的材料

分值

1

基本要求

主体资质

在我市注册登记3年以上,具备食品经营资格的餐饮服务单位。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证明、上年度纳税证明等的复印件或照片。

3

2

合法经营

近3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等。

提供承诺书。

2

3

经营能力

经营规模

有一定的规模,良好的接待能力。

经营规模介绍、照片或视频。

6

4

经营年限

有较长的本地经营历史。

工商登记证明及能证明经营历史的相关佐证材料。

4

5

经营资质

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达到B级或以上。

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的照片。

5

6

人才队伍

技术队伍稳定,为餐饮行业提供人才培养、就业岗位。

从业人员从事岗位、身份信息等相关复印件

7

7

菜品质量

菜品研发

经营菜点体现丽水特色,能在继承和弘扬传统丽水菜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具有特色招牌菜、点。

菜点分类统计清单以及菜品研发、有关部门或行业(专业)组织授予的名优菜点等情况说明。

8

8

出品稳定

菜品质量上乘稳定,长期得到顾客的好评。

顾客消费统计:包括营业额、缴税额、菜品销量、回头客统计、顾客点评等。

10

9

质量管理

制度建设

岗位设置科学规范,管理制度建设健全。

企业组织结构图和岗位设置、制度文件目录及相关佐证照片。

4

10

企业文化建设

有自身独特的企业文化特色

企业文化材料,员工企业文化培训、团建材料

4

11

管理体系

建立、保持和改进标准化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化的程序和制度,完整的质量记录,具有持续改进的管理机制。

提供GB/T 19001、GB/T 22000、HACCP等第三方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2

12

消费者权益保护

菜品和服务明码实价,图片与实物相符,已建立投诉渠道,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完善。

菜单、明码标价照片、投诉处理机制或案例。

5

13

品牌建设

品牌商标

有独立的品牌名称,有注册商标或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

商标注册证书、注册商标的所有权证明文件或授权使用文件。

3

14

外部美誉

主流媒体或者相关行政部门官网正面报道。

正面宣传报道的报纸或者网页截图和链接。

2

15

品牌成果

与品牌建设有关的相关荣誉。

相关部门、协会颁发的老字号、餐饮名店、先进集体等称号荣誉证书、牌匾的照片或复印件。

5

合计

70


附件4

丽水市餐饮名店(丽水市特色风味餐饮名店)评选细则

(现场评选)

序号

评分项目

核查关键点

分值

1

经营环境

装修具有文化特色,整体布局和服务区域功能划分合理。服务设备安全、舒适和功能齐全,服务标识指引清晰,配置无障碍设施。

5

2

经营理念

询问了解,企业对丽水市餐饮名店(特色风味餐饮名店)品牌建设的规划、丽水特色菜传承及创新的经验及体会等。

2

3

食品安全管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行业规范作为法规依据现场要求,实施“阳光餐饮”,现场查看餐饮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实施、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设施设备及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等经营服务过程,各项制度落实规范到位。

10

4

菜品质量

现场核查菜谱菜单,抽测部分菜点,邀请现场顾客对出品质量进行评价。

5

5

服务质量

现场查看并询问餐饮服务提供流程,服务程序规范,礼貌用语,服务周到、细致。

4

现场查看,服务人员仪容仪表整洁得体,态度热情,技能熟练。

4

合计

30


附件5


丽水市餐饮名店(丽水市特色风味餐饮名店)评选细则

(加分项目)

序号

评分项目

核查关键点

评估方法和标准

分值

1

线上服务

点单平台的综合评分(2分)

任意一个平台综合评分达到4.5分

2

2

疫情服务

疫情期间所作出的贡献(5分)

相关佐证材料

5

3

荣誉证书

1.企业团体获得奖项(1分)

2.个人获得奖项(1分)

3.菜品研发奖项(1分)

相关佐证材料

3

合计

10




《“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评选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1-08-24  信息来源: 丽水市商务局

《“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评选办法》(简称《评选办法》)明确了“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评选标准,规范了评选程序,是加强餐饮品牌建设、弘扬丽水特色饮食文化、促进丽水餐饮业发展的基础性、规范性文件。《评选办法》共分6个部分,包括名称、对象和范围、评选条件、评选方式、评选程序和动态管理。

一、名称。本《评选办法》确定的“评选”是一种称号,即“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

二、对象和范围。明确了可以申报“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评选的范围是丽水市注册登记3年以上,具备食品经营资格的餐饮服务单位。“丽水市餐饮名店”更加注重均衡,对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经营规模要求相对较高;“丽水市特色风味餐饮名店”更加突出特色风味,注重菜点的出品质量。同时,对“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应该是什么样的企业和范围作出解释,“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是通过加工绿色生态食材、形成菜点品种特色、具有丽水特色饮食文化的餐饮服务单位。同时不断完善就餐环境、服务接待水平、提高消费者满意度。通过“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评选,不断推动“丽菜”“浙菜”发展,促进丽水餐饮业发展。

三、评选条件。申报“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应符合7个方面的条件,凡是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可以申报。

(一)明确申报“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必须在我市注册登记3年以上。老店新开重新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提供佐证资料,予以追认。对达不到年限的企业,不予申报。

(二)明确申报“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必须有一定的规模,良好的接待能力。技术队伍稳定,有一定数量的专业管理人员和中级以上技能人才。菜点的品质稳定,不受季节、时间变化而有较大起伏,菜点的特色鲜明,风味突出,被广大消费者接受。

(三)明确申报“丽水市餐饮名店”,申报单位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达到A级或以上;申报“丽水市特色风味餐饮名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达到B级或以上。

(四)对申报“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主体作出规定,即“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企业,外资控股企业暂时不予评选。

四、评选方式。明确由丽水市商务局负责评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五、评选程序。分提出申请、提交资料、组织评审、评选公示、异议复核、作出决定6个步骤完成评选工作,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保障评选的结果准确性和公平性。

(一)申报“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实行自愿原则。因此,需由企业提出申报。

(二)申报程序按照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初步审查、丽水市商务局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以保障审查结果的准确性。

(三)建立公示制度,对公示有异议的,任何企业和个人均可向丽水市商务局提请复核,丽水市商务局在30天内调查完毕并提出复核结果。

六、动态管理。主要涉及被评选为“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企业的日常管理、变更及收回“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三个方面的管理和要求。

(一)建立“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企业信息报送制度,每年报送一次,并明确报送时间为3月底前。

(二)明确了收回“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称号的情形,包括严重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企业注销、未按规定报送信息等情形。

(三)对丽水市餐饮(特色风味餐饮)名店变更提出要求。

七、附则。明确本评选办法,有效期至2024年4月14日。


来源:丽水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