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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标准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标准的通知
嘉政办发〔2021〕49号

USHUI.NET®提示:2023年新出台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嘉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标准的通知》(嘉政办发〔2023〕5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政发〔2024〕23号)规定,继续有效。

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嘉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标准



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 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