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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出口反补贴应对工作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出口反补贴应对工作的通知

嘉政发〔2009〕9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政发〔2016〕68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政发〔2019〕22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政发〔2021〕34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积极有效防范和应对出口反补贴调查,增强协同应对国际风险能力,维护良好的国际贸易发展环境和国家、企业的正当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出口反补贴应对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8〕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出口反补贴应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出口反补贴应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随着我市对外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市遭遇的国际贸易摩擦日益增多,尤其是近两年来,我国成为全球出口反补贴调查的最大目标国,我市也成为遭遇出口反补贴调查较多的地市之一。出口反补贴调查不仅影响到我国的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制度,而且还直接影响我市对外贸易和产业发展。积极有效应对出口反补贴调查,不仅对维护国家和企业的正当权益关系重大,也有助于遏制新一轮对我出口反补贴调查在不同国家和地区蔓延的势头。因此,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