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5〕16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杭政办函〔2019〕75号)规定,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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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五年六月三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
市劳动保障局 市财政局
(二〇〇五年四月三十日)
为推进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加快建立覆盖全面、门类齐全的服务体系,根据《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工作的通知》(市委办〔2004〕9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配备落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人员
各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下同)政府应按照配备标准和管理办法,督促、指导街道(乡镇)尽快落实社区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力争在2005年6月底前落实到位。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配备的4—6名工作人员中,应明确有2—3名人员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社区按管理服务企业退休人员每满500名配备1人的标准聘用专职工作人员,企业退休人员不足500人的社区,可不设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由社区居委会负责。
为加强管理服务工作,街道(乡镇)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工作经费按每名退休人员15元/年核定,市、区财政各承担50%。社区按规定配备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职工作人员的,其人员经费按照现行社区专职工作者标准核拨,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按比例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的工作经费按每名企业退休人员20元/年核拨,其余部分(包括社区因退休人员不足500人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的)工作经费,按每名企业退休人员40元/年核拨。工作经费由市财政统一负担。
二、认真做好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和信息的管理服务工作
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承担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应按规定配备场地设施,指定1名工作人员担任档案管理员,实行规范管理。对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做到统一编号、有序排列,并依次登记案卷目录,建立台帐,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按户籍所在地移交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后,户籍发生跨街道迁移的,其人事档案一般应随户籍转移,由迁出街道(乡镇)开具《人事档案转移介绍函》,随附退休人员档案和《信息表》,送迁入街道(乡镇),并报送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退休人员户籍地与居住地分离,本人要求将人事档案关系转移到居住地的,经向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提出申请,填写《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转移申报表》,由街道(乡镇)办理退休人员档案及《信息表》的转移,接收街道负责将转移情况报送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调整人事档案关系以后,一般一年内不再变动。
企业退休人员户籍在市区,实际居住在萧山、余杭区和市属县(市)的,户籍所在区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与居住地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协商,协议委托代为管理服务。
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应配合市劳动保障、房管等有关部门做好企业退休人员连续工龄、供养直系亲属增减核定、养老金储蓄卡遗失补办及购买房改房出具工龄证明等业务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退休人员其他有关人事档案信息的公共服务。
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计算机信息网络。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要加强退休人员信息采集、管理、统计分析和汇总上报工作;全面掌握特困、孤寡、高龄、军转、劳模、伤残、建国前老工人、厂级领导等各类退休人员分类、分项情况;建立特困人员和特困救助专项台帐、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支付专项台帐等;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密切配合,协助做好每年一次的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网络
2005年,实现市区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网络的全面覆盖。各社区要按照就近、便利、自愿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网络,可在居住区按30-50名退休人员组成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的活动小组,由退休人员推选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一定组织能力、身体条件较好的退休人员担任组长。
支持鼓励退休人员通过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解决他们在日常生活、学习和娱乐等方面遇到的问题。街道(乡镇)、社区要加强对退休人员活动小组的指导,动员和引导退休人员发挥余热,在不断提高自身生活质量的同时,为繁荣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建设作出贡献。
四、积极提供企业退休人员的丧葬服务
丧葬服务是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的内容之一。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社区应联系通知死者原单位,并及时派人上门慰问和送献花圈,帮助死者家属及时申请办理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困难补助费,并应死者家属要求,配合做好丧事料理有关事宜。孤寡老人死亡后,丧事料理由社区承担,按照《
杭州市殡葬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