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自然资规〔2023〕63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林水)局,市局各处室、事业单位、分局: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衢州市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衢土资〔2018〕28号 |
2 |
不动产登记档案对外查询利用管理规定 |
衢自然资规〔2019〕10号 |
3 |
关于推行不动产登记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
衢自然资规〔2019〕40号 |
4 |
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通知 |
衢自然资规〔2019〕98号 |
附件2
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衢州市区土地交易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衢土资〔2017〕 6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