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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衢自然资规〔2021〕8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自然资规〔2023〕63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林水)局,市局各处室、事业单位、分局: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经局党委研究,现将宣布失效和废止的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

决定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关于印发《衢州市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衢土资〔2018〕28号

2

不动产登记档案对外查询利用管理规定

衢自然资规〔2019〕10号

3

关于推行不动产登记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衢自然资规〔2019〕40号

4

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通知

衢自然资规〔2019〕98号


附件2


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关于印发《衢州市区土地交易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衢土资〔2017〕

67号


来源:衢州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