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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若干意见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若干意见
台政发〔2011〕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台政办发〔2020〕48号 )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2年8月26日)规定,继续有效。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确保教育公正公平,是台州构建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台州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与进步的内在必然。为了加快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科学规划,加快形成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格局

1.指导思想。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以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均衡化、优质化为目标,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区域推进、梯度推进、多形式推进为基本策略,以实施“中心校战略”和“初中发展联盟”建设为基本载体,以优化学校布局、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促进教师合理流动、规范办学行为为重点,城乡联动,以强带弱,以优扶差,促进城乡学校协同均衡优质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全面整体进步。

2.近期目标。到2012年,全市85%的学校达到省标准化学校标准,生均装备值争取达到全省平均值,城乡教育设施配置基本均衡,城乡教育均衡化系数达到0.8以上,城乡学校小班化率达到25%以上,生源跨学区流动比例每年递减2个百分点以上,城乡名优教师比达到1:0.5,全市实现县域义务教育的初步均衡。到2015年,全市学校标准化率达到90%以上,生均装备值达到全省中上水平,城乡学校小班化率达到35%以上,生源跨学区流动面控制在省定要求以内,城乡名优教师比达到1:0.7,城乡教育均衡化系数达到0.9以上,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上做到办学条件标准、校园环境优美、办学行为规范、师资质量较优、教育质量较好,学校间办学水平差异明显缩小,实现县域义务教育的基本均衡优质,市域教育均衡优质有明显推进。

二、完善布局,加快建设,努力实现教育设施的标准化现代化

3.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学校布局规划。各地要依据《浙江省义务教育实施条例》,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教育规划要求和学龄人口的分布状况、未来发展趋势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按照“初中向中心镇集中,小学向中心村或乡所在地集中”的要求,进一步规划和完善学校布局,并加快标准化建设。当前,要根据当地城镇化进程,做到中小学与城镇化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对人口分散、地域较大、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要举办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以解决农村学生上学不便问题。

4.加快校网调整步伐。各地要根据校网布局规划,坚持“成熟一所调整一所”的原则,加快布局调整步伐,力争在2012年前基本完成对小学100人以下、初中3 个班规模以下学校的调整工作,要加快撤并非边远山区和海岛的300人以下初中和200人以下的小学。对于一时撤并不了的、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学校,要做好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同时要建立起规范的学生接送制度,确保学生上下学便捷与安全。

5.加快推进标准化学校和运动场地、现代教育装备达标学校建设。各地要按照省标准化学校标准和省现代教育装备标准分年度分学校制订建设规划,一年一年推进,一校一校建设,加快标准化学校和现代教育装备达标学校的普及步伐,特别要高度重视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运动场地、教育装备和音体美设施设备的配备。到2012年,全市拥有相应运动场地的学校和现代教育装备达到省二类标准以上的学校占比均达到90%。新建的学校要严格按标准化学校标准和现代教育装备标准的要求规范建设,既要防止新建学校标准不达标,又要防止建设过程中出现求大、求奢华现象。

6.严格控制学校规模和班级规模。小学、初中规模以24班为宜,原则上不得超过48个班。要严格控制班额,小学和初中的班额要分别控制在45人和48人以下。各地要积极推广班额在35人以下的小班化教育,特别是要加快城区学校和名优学校的小班化步伐,积极开展个别化教学与辅导,强化师生互动,推进学生合作学习和研究性学习,力争到2012年,城区学校小班化率达到5%以上,到2015年,达到15%以上。对实施小班化教育的城乡学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等单位关于浙江省贯彻国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22号)“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小班化教育的地区和学校,增编幅度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的规定精神,当地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按《教育部关于贯彻

三、创新模式,多头并进,加快推进城乡和学校间的均衡优质发展

7.加快实施“中心校战略”和“初中发展联盟”建设。各地要本着“求真、务实、有效”的原则,在2012年之前完成全覆盖目标,实现“学校统筹管理、资源统筹使用、教学统筹组织、师资统筹培养、教研统筹安排、工作统筹考核”。要制订各种激励措施,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其以更多的精力、更优的资源、更好的形式带动薄弱学校的共同进步。

8.全面实施“名优学校反哺计划”。以名优学校、城区学校为龙头,加快推进以强带弱、以城带乡、以优扶差工作。名优学校、城区学校要通过组建教育集团、城乡学校抱团发展、大教研区管理等形式,带动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的发展。从2011年开始,优质学校和城区学校原则上都要求至少带帮1所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要推动优质学校、城区学校以合并、托管和结对帮扶等方式,参与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的改造。要推进优质学校开展连锁办学,鼓励新建学校交由优质学校举办,由优质学校统一管理,统一师资调配,以促进新校更好、更快发展。

9.全面实施“学校助进计划”。各地要对薄弱学校制订“学校助进计划”实施方案,按照“蹲点会诊,限期改造,加大扶持,逐一验收”要求,组织专家和骨干校长对基础薄弱、质量相对较差或管理不够规范的薄弱学校进行蹲点会诊,帮助学校找出问题所在,提出改造计划,有关部门要加大经费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调整充实校长和师资队伍,以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快改造,使全市在2012年前基本消除薄弱学校。

10.全面实施“民工子弟学校共进计划”。制订民办民工子弟学校办学合格化标准,开展民工子弟学校合格化建设活动。各地要制订扶持和奖励措施,鼓励民办民工子弟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争取到2012年,全市民工子弟学校合格化率达到85%以上。同时各地要确定一所公办学校帮助扶持一所民办民工子弟学校,在设施设备、教学教研、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和帮助。

四、立足培养,强化交流,大力推进师资队伍的整体进步

11.切实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加强和完善校长在岗培训制度,做到每五年对在职校长全面轮训一遍。切实加强骨干校长的培养,力争到2015年,全市培养100名有较高水平和一定影响力的骨干校长,有计划地选送有培养前途的校长到省内外名校培训和挂职锻炼。大力加强农村学校校长队伍建设,到2012年,全市从城镇学校选拔100名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担任校长,从农村学校选送300名校长到城镇骨干学校挂职一年。从2011年开始,市级名校长评选,农村学校指标单列。建立后备校长培养制度,各地要坚持德才兼备和动态管理的原则,选拔确定后备校长培养人选,以三年为期,对后备校长进行系统的培训和培养。建立“校长发展性评价”制度,定期对校长任职现状和发展潜能进行综合分析与判断,指导校长及时优化自身知识结构和管理措施,提高校长自我反省、自我调控、自我完善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校长实现专业化发展。

12.配齐配强农村学校教师。2012年前,各地小学要以完小为单位,初中要以校为单位,按农村生源规模和省定农村学校教师配备标准配齐农村学校教师,特别要确保农村学校英语、计算机和音体美等学科专任教师配备到位。针对当前农村学校教师结构性短缺情况,各地编制管理部门要大力支持,调整编制专项用于英语、计算机和音体美等学科专任教师的配备。在区域不大、交通便利的乡镇,鼓励实施“跑教”制度,以中心校为单位统筹小学科专任教师的配置。要加快农村学校骨干教师的配备,采取各种激励措施,有计划地安排城区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

13.实施“农村教师5215培养计划”。用5年时间,对农村教师全面轮训一次,培养20名农村特级教师培养人选,100名农村市级骨干教师和500名农村县级骨干教师。各地要分年度制订培养规划,明确培养对象,落实培养措施。从2011年开始,市政府设立“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每年表彰30名长期在农村工作的优秀校长和教师,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教育行政部门也要通过设立农村教师教学优秀奖等形式,激励其专业成长。从2010年开始,农村学校教师参加评优评先和教学大比武等,评比单列。要加强农村教师的校本培训,通过创建示范学校,实施“培育研究”,多措并举,促进农村教师内在发展和本土化成长。

14.建立农村新教师培养期制度。新分配的农村学校新教师,原则上都要安排到城镇优质学校任教学习1年,并落实骨干教师结对带教,新教师回农村学校任教后,带教老师继续通过师徒帮带等形式指导培养4年,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组织实施,督促相关学校落实培养措施。

15.建立校长教师队伍的合理流动机制。加强校长和骨干教师在城乡之间和名优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的交流,逐步实行校长任期制,校长、骨干教师在一所学校的任职时间一般不超过10年。要有计划地安排城区学校和名优学校的校长和中层干部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职,城区学校或名优学校的校长班子成员选拔原则上要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职经历。要积极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