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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区天宁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区天宁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丽政办发〔2010〕13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丽政办发〔2017〕113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丽政办发〔2019〕50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丽政办发〔2022〕66号规定,继续有效


莲都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丽水市区天宁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丽水市区天宁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

为保障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需求,根据《丽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现将市区天宁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申购条件

(一)户口条件。申请人具有本市区城镇(岩泉街道、万象街道、紫金街道、白云街道、水阁街道、富岭街道)常住非农业户口,居住满5周年(2004年12月31日前取得),家庭成员户口迁入满1周年(2008年12月31日前取得)及离异、丧偶带子女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1974年12月31日前出生)及以上的单身居民。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同一户籍内的子女、父母,以及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人员。

结婚、离异、分户须在2009年12月1日以前办理。

(二)住房条件。申请家庭无自有住房。残疾人,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三属人员,双职工失业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丽水市范围内未在行政划拨或集体土地上建房,未领取过建房费或购房补贴,未享受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

自有住房包括继承住房、商品住房、房改房(集资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拆迁安置房(拆迁选择货币安置,以拆迁安置协议注明的安置面积为准)、自建私房及非住宅用房(商业服务用房、工业用房、仓储用房)。在2000年7月19日后通过赠与、分家析产、拆迁、出售等方式转移房屋权属的,应当计入家庭住房面积。

与申请人分户籍子女拥有市区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或两套以上住房的,认定有住房。

复员军人是指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

三属人员是指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三)经济条件。家庭2009年度收入在24000元(家庭人口按3人计算,以此类推)及以下,或人均年度收入在8000元及以下;单身居民年度收入低于12000元。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汽车(小汽车、非营运性车辆)。2009年12月1日及以后办理车辆过户的仍认定为有车。

符合申购条件的申请人(家庭)限申购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二、房源及价格

(一)天宁小区住房建筑面积以65 平方米为主,共528套,建筑面积约34373平方米。

(二)每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核准建筑面积标准为65平方米。

(三)在核准面积标准以内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2730元(含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20元,不含层次、朝向系数和物业管理服务费),超过核准面积标准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7600元,附属杂物间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1365元。

三、选房程序

(一)符合购买条件的申请家庭先摇号产生购房户资格,再产生选房号。

(二)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三属人员直接进入选房号。

(三)已经政府确认因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原因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直接进入选房号。

四、申请认定

(一)申请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如实填写《丽水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须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结婚证。单身居民提供单身证明。离异的须提供离婚证明及载明财产分割等情况的离婚协议书。失业者提供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残疾人提供残疾证。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三属人员提供相应的证件。

与申请人分户的子女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住房情况证明。

(2)申请人须提供居住情况证明(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协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对其居住情况出具证明。家庭成员中有1994年1月1日后工作调动的,须附原工作单位出具并经原所在地房改办核实的住房分配情况证明。家庭成员中有农业户口,须经所在村民委员会及当地国土资源局审查认定有无批地建房情况证明。已拆迁的房屋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