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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台政办发〔2021〕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2年8月26日)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台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

进城务工人员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繁荣兴盛的生力军,是实现“建设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市”目标的重要力 量。加快补齐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义 务教育短板,高水平保障随迁子女接受公平优质教育,是当前和今 后一个时期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工作。为积极稳妥做好随迁 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25号) 、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政策规定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 (浙教基〔2014〕31 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 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台州 城市发展、教育发展需要,突出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实现协调, 统筹推进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稳步发展,积极完善随迁子女就学 保障体系,努力让每个随迁子女都享有公平且有质量的教育,不断 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为我市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 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 基本原则

(一)坚持“两为主”原则。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各县(市、 区) 、市直有关部门及学校要创新工作思路,完善保障机制,采取 有效措施,合理调整校网布局规划,满足随迁子女受教育需求,切 实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坚持优先发展原则。坚持城乡一体、统筹规划、协调推 进,进一步加快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发展。在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 育一体化发展”进程中,坚持优先发展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做 到公共资源配置优先保障新增公办随迁子女学校。

(三)坚持创新机制原则。深化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体制机制改 革,构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资源一体化配置、教师调配一体化管理、 财政投入一体化保障、优质资源一体化共享的机制,进一步健全随 迁子女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 四)坚持促进公平原则。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均衡发 展和品质提升为重点,围绕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实现协调,整体 提升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水平,让随迁子女在家门口享有公平且有质 量的教育。

(五) 坚持有序推进原则。根据各地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发展趋 势、发展水平和发展需求,坚持扩源提质、精准施策、分类指导, 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随迁子女义务教育质量稳步提升。

三、工作目标

( 一)各地制定工作方案,完善校网布局规划,大幅增加随 迁子女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供给。至 2022 年,全市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到 80%;至 2023 年,全市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 就读比例达到90%,其中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全部就读公办学校。

( 二)按照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加大现有公办随迁 子女学校改(扩)建力度,督促民办随迁子女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提升办学质量。至 2023 年,全市随迁子女学校标准化率达到 90%, 教育水平与当地同类学校大体相当; 至 2025 年,全市随迁子女学 校标准化率达到 100%。

( 三) 进一步加强城区优质公办学校与随迁子女学校的发展 共同体建设,实现随迁子女学校发展共同体全覆盖。

( 四) 进一步提升随迁子女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随迁子女学 校教师持证率达到 100%,鼓励城区优质公办学校教师干部到随 迁子女学校支教支管,实现支教支管全覆盖。

(五)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 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和管理平台,实现 “一个标准、一个 平台”。各县(市、区) 教育部门根据标准,结合当地招生工作 实际,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四、 主要措施

(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 加强随迁子女学校党建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 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加强随迁子女学校党的 领导。教育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向随迁子女学校派出党建指导员,加 大随迁子女学校党组织组建力度,做到应建尽建; 把党建工作作为对随迁子女学校评估考核、专项督导的必备条件和必查内容。

2. 加强随迁子女学校思政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 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 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入推进“垦荒精神立心”主题教育活 动,加强台州城市精神宣传,厚植台州文化于学生心田,切实增强 随迁子女对台州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加强思政课程建设,提升随迁 子女思想道德水平。

(二)全力增加随迁子女义务教育资源供给。

1. 做好随迁子女学校布局规划。各地要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 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机构编制、发展改 革、教育、公安、人力社保、自然资源和规划、卫生健康等部门要 协同加强人口研究,综合考虑城市定位、产业布局、户籍政策、城 镇化进程以及随迁子女流入的数量、分布和变化趋势等因素,以常 住人口为基数,做好教育资源布局规划。要建立教育部门与产业部 门联动对接机制,按照产业用工需求,提前有针对性地谋划教育资 源供给,不断完善校网规划修编。

2. 增加公办随迁子女学校学位供给。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 新建、改(扩) 建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公办学校,大幅度增加  公办学校数量,扩大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全面满足随迁子女就读需  求。要切实加大教师编制、项目土地、建设资金等要素保障力度,  确保学校如期建成、顺利投入使用。要统筹盘活公办学校存量资源,充分挖掘现有公办中小学学位潜力,坚持总量控制、动态调整,优 化教职工编制配置,推动学校按办学规模足额招收随迁子女; 优化 机制、统筹调配,加大跨学校、跨区域统筹调剂教师力度,不断改 善师资结构,对师资、设施设备具备扩班条件的学校,可适当扩班。

3. 拓宽随迁子女入学渠道。支持各地采用“国资回购举办、政 府购买服务、部门负责管理”的方式,重组改造提升一批随迁子女 学校。对符合积分入学条件、公办学校接收有困难的随迁子女义务 教育就学问题,可采取向有资质的民办学校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解决,并按照在校随迁子女实际人数拨付民办学校相应的事业经费。 整合民办随迁子女教育资源,就近就便解决学校所在地随迁子女读 书难的问题。

(三)重点聚焦随迁子女学校补短提质。

1.  改善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办学条件。加大监管力度,督促现有 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对照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改造提升 学校办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