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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对保税生产资料市场征税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对保税生产资料市场征税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深国税发〔2004〕219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4-12-16

USHUI.NET®提示:根据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局、分局,各直属机构:

由于海关对保税生产资料的监管方式已有重大变化,经研究,自本文下发之日起,废止《深圳市税务局对保税生产资料市场征税问题的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