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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客运 出租车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财建〔2016〕19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财法〔2018〕1号规定,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财法〔2019〕3号规定,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财法〔2021〕3号)规定,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财法〔2023〕6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交通局(委):

为推动供给侧改革,更好地发挥价格机制作用,促进农村客运和出租车等相关行业绿色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农村客运 出租车 远洋渔业 林业等行业油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133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我们制定了《浙江省农村客运 出租车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农村客运 出租车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方案



农村客运和出租车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作为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重要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对促进行业发展、增加从业者收入、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为推动供给侧改革,更好地发挥价格机制作用,促进农村客运和出租车等相关行业绿色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农村客运 出租车 远洋渔业 林业等行业油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133号)要求,从2015年起,对我省农村客运(包括农村道路客运、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下同)、出租车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作出调整。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的要求,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调整资金使用方式为手段,以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为目标,健全支撑保障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调整原则及主要内容

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原则:市县负责、平稳推进,总量不变、结构优化,分类管理、保障重点,公开公正、加强考核。

(一)市县负责,平稳推进。本次政策调整以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为目标,保障民生、维护稳定是政策调整的首要目标和基本出发点。市县政府是政策实施的责任主体,各地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把握好政策调整节奏,确保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改革平稳推进,维护社会稳定。

(二)总量不变,结构优化。在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对油价补贴进行结构优化。政策调整后,油价补贴资金分为费改税补助资金、涨价补助资金和退坡资金三部分。费改税补助资金以2014年为基数核定市县;涨价补助资金以2014年为基数,2015-2019年分别减少15%、30%、40%、50%、60%逐年调整清算后核定市县;退坡资金与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考核结果相挂钩。

(三)分类管理,保障重点。对政策调整后的油价补贴资金区别对待,分类管理。费改税补助资金和逐年调整的涨价补助资金纳入体制结算,转为一般性转移支付;退坡资金为专项转移支付,由市、县(市)统筹用于支持公共交通发展,新能源出租车、农村客运补助,水路客运行业结构调整等内容。

(四)公开公正,绩效考核。各地对调整后政策的实施必须公开全过程管理信息,认真完成退坡任务,对未按时完成退坡目标,或出现不稳定因素的地区,将报请省政府进行通报。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考核结果与退坡资金相挂钩,省级财政将根据考核结果扣减一定比例的油价补贴资金,具体考核办法和资金扣减比例待中央出台相关政策后另行制定。各地要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和原则使用资金,对违反规定,截留、挪用、骗取补助资金的单位及个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强化绩效问责。

三、保障措施

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调整牵涉面广,复杂程度高,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地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宣传引导,确保政策调整工作顺利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地要提高对油价补贴政策调整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实行市县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市县长负责”的工作机制。市县政府是实施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调整的责任主体,负有顺利实施油价补贴政策调整、保障渔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主体责任。

健全部门分工协作的联动机制,交通、财政、审计、监察部门,以及乡镇(街道)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发现问题及时研究统筹协调解决。

(二)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实施方案。省级负责制定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调整政策方案,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交通部门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省级交通部门负责明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