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台州市公安局台州市司法局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台州市涉刑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处置联合工作机制》的通知
台人社发〔2019〕54 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台人社发〔2021〕25号
)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台人社发〔2024〕19号 )规定,现行有效。
各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人力社保局:
现将《台州市涉刑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处置联合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台州市人民检察院
台 州 市 公 安 局 台 州 市 司 法 局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30日
台州市涉刑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处置联合工作机制
为解决涉刑退休人员信息收集渠道窄、养老保险待遇处置滞后且发放后追回难的问题,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台州市公安局、台州市司法局、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制定涉刑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处置联合工作机制如下:
一、数据共享涉及人员范围
参加台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且被执行逮捕决定或被通缉、实行社区矫正和被判刑收监执行的退休人员。
二、联合处置工作流程与责任时限
(一)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对本规定涉及人员执行逮捕、发布通缉令,实行社区矫正(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裁判生效后,每月25日前将相关信息告知当地同级人力社保局。
(二)各地人力社保局收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