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租赁经营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租赁经营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湖政办发〔2013〕12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湖政发〔2017〕33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 湖政发〔2019〕14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 湖政发〔2022〕21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湖政发〔2024〕13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租赁经营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7日



湖州市租赁经营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租赁经营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保障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保护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维护企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全力打造“无欠薪湖州”,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58号